推行河长制 保护铁山水
2017年4月,我市出台《岳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一年来,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得怎么样?全市水环境是否得到改善?近日,市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市水务局局长陈正文就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有什么意义?
答: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创新。我市水网密布,河湖众多,境内长江长163公里,洞庭湖水域超过130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内河湖37处,是全省乃至全国河湖治理的主战场。因此,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意义重大。
第一,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中央明确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负总责。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必须把河湖管理保护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
第二,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目前,还存在划界不清、责任不明的问题,仍然存在“环保不下河、水利不上岸”,“管水量的不管水质、管排水的不管治污”等现象,推行河长制,有利于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的龙头作用,强化统筹协调形成统一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合力。
第三,推行河长制是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维护生态健康的有效举措。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千头万绪,河长制工作就是发挥揽总和统领的作用,推行河长制实际上就牵住了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的“牛鼻子 ”。
记者:我市全力推行河长制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标?
答:实行河长制,可进一步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河湖管理保护的主体责任,发挥政府在治水过程中作用,做到守土有责。以河长制促部门加强联动,可有效解决涉水管理职能分散、交叉的不足,形成河湖管理保护的合力。同时,积极吸纳社会群众参与,有利于建立全民关注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局面,着力解决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污染水体、电鱼毒鱼等制约河湖保护的突出问题。
我们提出了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岳阳的工作目标,通过推进河长制,至2020年,全市现代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湖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湖行为得到全面遏制。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3.2%以上,洞庭湖水质除总磷指标外,其余均达到III类水质要求,汨罗江、新墙河干流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中心城区湖泊水质有明显改善;县级以上城市及重要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县以上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重点镇基本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岳阳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全市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5.3%以上,湿地保护率稳定在77%以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保护率达7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82%;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捕乱猎、乱倒乱排”现象有效遏制。河湖水域面积稳中有升,河湖防洪、供水、生态功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明显提高。
记者:我市河长制组织体系如何构成?
答:我市已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其中市、县、乡三级分别设立总河长,成立市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河长办)。
总河长:市级总河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河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县、乡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河长:全市16条骨干河湖分别由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河湖所在县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县级河长;河湖所在乡镇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乡级河长。
市河长办:市河长办承担全市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2017年由我担任市河长办主任,今年升级为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河长办主任,我担任常务副主任,市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农委、地方海事局、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主任,市河长办各成员单位分别安排1名科级干部作为联络员,协调参与市河长办工作。
记者:我市河长制组织体系中各自职能是什么?
答:各级总河长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辖区内河长制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牵头组织督促检查、绩效考核和问责追究。
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所负责的河道、湖泊的管理、保护、治理工作,包括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综合功能提升等;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集中治理;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综合治理,明晰跨行政区域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实行联防联控;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级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问责,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河长办承担河长制日常工作,交办、督办河长确定的事项;分解下达年度工作任务,组织对下一级行政区域河长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全面掌握辖区河湖管理状况;开展河湖保护宣传。
这里要特别说明的是:各级河长、河长办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并推进落实河长、河长办交办事项。
记者:我市河长制工作取得了哪些成绩,2018年河长制工作任务是什么?
答:2017年,我市河长制工作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要求,以“打基础、建体系”为目标,全市各级河湖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河长制作用初步发挥,建立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有效的河湖管理和保护体系。
河长制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全市12个市县区、135个乡镇河长制工作机构全部建立,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台,全市所有河湖实现了河长湖长全覆盖,明确市级河长34名、县级河长267名、乡级河长782名、村级河长1348名。
河长制作用逐步发挥。我市以河长制工作为基础,率先在“一河三湖”(华容河、芭蕉湖、东风湖—吉家湖、松杨湖)实行河长制,出台了《华容河水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岳阳市城市内湖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针对“三河一湖”开展水污染治理、环境卫生整治等专项行动,目前河湖面貌得到改观,管理保护情况大为好转,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特别是华容河水质稳定在Ⅲ类水平。在洞庭湖开展非法采砂整治,开展了多次打击盗采专项行动,抓获盗采船只143艘、刑拘57人、逮捕41人、判刑8人,还洞庭湖一片绿色安澜。
2018年,我们将坚持“一三五”发展思路,以河长制、湖长制为抓手,围绕河湖治理目标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市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打造我市生态发展的新格局。
一是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体系,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水务部门牵头,环保、农业、林业、城建、国土、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参与负责的江河湖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二是强化河湖管理基础,健全完善“一河一档”河湖档案,以问题为导向,科学制定本级管理河湖“一河一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进一步健全考核督查机制。发挥“考核问责”和“奖优罚劣”的杠杆作用。实行“一单四制”(即任务清单、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的督查机制。四是以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全面推进洞庭湖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业污染防治、城乡生活污染防治、沟渠清淤疏浚、黑臭水体治理、采砂整治、湿地生态修复、重点片区治理等11类25项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