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市物价局、市地税局联合印发了《岳阳市地税机关代征价格调节基金工作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操作规程》),记者带着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业主关心的问题,采访了市物价局副局长陈步清。
问:市物价局、市地税局出台《操作规程》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发[2011]36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南省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政办发[2011]83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市价格调节基金代征工作的各个环节、流程和步骤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市物价局和市地税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操作规程》。
问:哪些行业的价格调节基金由市地税机关代征?
答:全市范围内从事旅店业,饮食业,娱乐业,通信业(指营业税“邮电通信业”税目中的“电信”),生产酒类、化妆品、卷烟,经营烟叶产品,销售卷烟 (指各级烟草公司的销售业务)等行业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征。
问:地税机关代征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标准是多少?
答:为支持、扶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政府出台新的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与以前的征收标准相比,降低的幅度比较大。《操作规程》明确,价格调节基金以缴纳义务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三税”之和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1%。缴纳义务人月实际缴纳“三税”不足3000元的,免征价格调节基金。
问:对地税机关代征的部分价格调节基金如何实施管理?
答:《操作规程》对地税机关代征的部分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有明确规定:一是申报时间。缴纳义务人每月15日前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三税”的同时向地税部门申报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报送价格调节基金申报表(使用税(费)通用申报表)。二是缴纳地点。缴纳义务人应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由其缴纳“三税”的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代征。三是票证使用。地方税务机关使用税收票证代征价格调节基金,其收入列“1030199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科目,并列入税收会计统计核算体系。四是级次划分。从事通信业、生产卷烟、经营烟叶产品、销售卷烟行业的缴纳义务人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预算级次为省级,就地缴入省国库;其他行业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城区范围内(含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洞庭湖风景区、临港新区)的预算级次为市级,就地缴入市级国库,其他县(市)区的就地缴入同级国库。五是退库处理。缴纳义务人超过应纳数额缴纳的价格调节基金,地方税务机关比照税款退款方式办理退还,或抵缴下期应缴价格调节基金。
问:请问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意义和用途是什么?
答:价格调节基金是政府为了平抑市场价格,用于吞吐商品、平衡供求、扶持生产、保障供应、补贴困难群众生活的专项基金。价格调节基金的设立,对于政府加强市场价格调控,抑制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保持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基本稳定,防止市场价格的剧烈波动,是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管理价格的有效方式。今年,受全国全省价格水平过快上涨影响,我市上半年价格水平也不断上涨,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有关政策,加大价格调节基金投入使用力度,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今年先后投入了300万元扶持蔬菜基地建设,蔬菜供应能力明显增强;投放了310万元补贴城市公交车和客运出租小汽车,保持了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运输价格的稳定;对城区低保特困户的殡葬补贴了20万元;申请省政府向岳阳市“菜篮子”工程受灾恢复生产和基础设施建设投放了1100多万元。
问:《操作规程》何时开始执行?
答: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