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3日,岳阳市人民政府以岳政办发〔2012〕18号文件印发了《岳阳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这是岳阳财政投资评审工作制度建设上的一件大事。近日,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李向阳就《办法》出台的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办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在新形势下,《办法》的发布实施对于深化财政支出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具有重要意义。其出台主要是基于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上级有部署。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及《湖南省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财政部门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概、预、结算进行审核,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的重要手段。新颁发的财政部令《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第四条明确,财政部门实施监督应当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相结合,建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省人民政府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高度重视,徐守盛省长明确要求财政部门与纪委、审计部门联手,将监督关口前移,并积极探索新的评审机制和制度。
二是现实有要求。市人民政府1999年印发《岳阳市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法》,以此为基础开展财政投资评审。该文件执行了12年,随着新的投融资体制改革与实施,原有的系列制度现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为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亟待修订相应的投资评审规程。
三是工作有需要。用制度规范评审程序,用制度约束评审行为,用制度保障评审质量,这是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市政府令或文件形式出台相关投资评审管理办法,明确财政投资评审的职能定位、机构性质、工作要求等,从政策层面上为财政投资评审提供支持,将大大加强政府部门的协调与联动,从而有力推动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健康发展。
问:目前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现状如何?
答: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广大财政人的不懈努力,我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公信力、权威性,已逐步得到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的认同。“评审出效益”、“节支是增收”等理念逐步深入人心。特别是近五年来,仅市直财政投资评审已累计完成评审项目5018个,审查金额100.42亿元,审定金额79.44亿元,审减金额20.98亿元,平均审减率21%,年均审减4亿元以上。
问:财政投资评审项目主要包括哪些范围?
答:财政投资评审范围涵盖了以政府性投资为主的交通、水利、国土资源、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以及其他符合财政投资评审范围立项的建设项目,《办法》要求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要做到应审尽审,实现政府投资评审“全覆盖”。
问:财政投资评审监管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财政投资评审按照基本建设投资管理程序,主要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从立项、预算管理、过程控制、资金拨付、效益评估的全面监管和“事前控、事中跟、事后评”的全过程评审,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的职能工作。《办法》规定财政投资评审监管主要包括9个方面的内容。
问:财政投资评审环节实行什么样的运行机制?
答:财政性投资项目严格实行“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变更签证;先评审,后审核付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先评审,后移交资产”的运行机制。未经财政投资评审程序,严禁进入下一环节。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隐蔽工程记录等资料,应当及时按程序进行评审。未及时进行财政投资评审或评审备案,而事后无法进行审查的,相关工程不纳入项目成本。涉及调整预算的,应按法定程序批复后执行。
问:如何定位相关评审部门的职能与协作关系?
答:财政部门是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及竣工决算审查监督的职能部门。财政投资评审归口财政部门组织,可按程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咨询机构参与协作评审。
发改、住建、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应积极支持,共同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的被评审方拒不配合或阻挠投资评审的,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并可根据情况采取暂缓下达基本建设预算或停止拨付财政资金等处理措施。
问:最后请您谈谈财政部门将如何贯彻落实《办法》?
答: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新《办法》实施为契机,以我局当前正在开展的“爱学习、讲规范、增激情、重实干”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活动为引领,创新评审理念,规范评审流程,强化评审应用,健全评审管理服务体系,不断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水平,为深化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服务“四三六”工程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