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召开的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推进大会,标志着我市市县两级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全面推开。此次改革重点围绕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大部门体制和严控机构编制等方面进行,县市区政府机构改革将在本月基本完成任务,3到5年内完成职能转变工作规划。
解读一:以职能转变为核心,提升政府治理水平
这次改革突出了政府职能转变这一核心,在简政放权、减少微观事务管理、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作用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要举措。这是本轮改革不同于以往的一大亮点。
机构是职能的载体,职能是机构存在的依据。机构改革只是行政体制改革的“表”,职能转变才是行政体制改革的“里”。这次改革目的就是把该转移的职能转移出去,从根本上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和权力寻租等问题。
明确提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对中央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社会组织能承担的事项,一律转给社会组织,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对上级下放的事项,要承接好、管理好;对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能够就近实施审批事项,尽量交由乡镇政府组织实施。
实行严格的行政审批“准入制”,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要全部取消。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推行负面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确保2015年全面实行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登记证制、年度报告公示制。
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县市区政府全面清理和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以及权力清单,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部门、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审批流程、资料清单和收费项目等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信息、征地拆迁信息、食品安全信息、环保信息、价格和收费等信息公开。
解读二:优化政府职能配置,推行大部门制改革
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我市还将结合实际,加大机构和职责整合力度,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据了解,县市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24个,区政府工作部门不超过18个。县市区政府不设部门管理机构,内设机构将综合设置。
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原则上予以合并,组建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重新组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安全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综合设置农业农村管理部门;物价管理整合划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完善大文化管理机制,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由同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管理;工商、质监系统由省以下垂直管理改为省、市、县三级管理。
同时,推动公办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区行政化,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科研院所等单位的行政级别。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
这次改革要求,凡实行大部门体制的领域,将最大限度整合相关部门执法职能和执法力量,切实解决多头执法等问题,逐步建立指挥统一、运转协调的综合执法新机制。
解读三:严控机构编制,确保人员只减不增
此次改革特别强调,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要求,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据了解,中央核定的各级行政编制总额和各类专项编制员额不得突破。各县市区事业编制总额以2012年底统计数为基数,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总量控制,制定并落实空编简编方案。
今后不得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经费自理事业单位、职能萎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只减不增;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再实行“低职高配”;妥善处理编外人员。
在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方面,重点强调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严格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违反机构编制法规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查处。 本报记者 谢 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