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岳阳市“四个十条”(园区十条、开放十条、非公十条、金融十条)

来源:岳阳日报 2017-08-24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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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1日,中国共产党岳阳市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就加快发展产业园区、开放型经济、非公有制经济、金融业,分别出台十条实施意见。这是正确把握市场与政府关系,顺应当前发展需要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去一降一补”歼灭战,补齐拉长短板,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是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掘优势潜力,实施“两大战略”,打好“四大会战”,建设湖南发展新增长极和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

“四个十条”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本报今起推出解读“四个十条”,快速掌握它的相关内容。

园区十条

一、明确园区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技工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园区达到4个以上,500亿元以上的园区达到3个以上;园区规模工业总产值占全市规模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

二、依法下放行政许可审批权限

充分发挥园区的主体作用,让园区真正实现“封闭式管理、市场化运作、独立式运行”。

三、优化园区外部环境

坚持园区“宁静日制度”,各部门单位在每月1至20日期间不得入园检查;建立园区企业“缴费清单”制度,各部门单位对未纳入清单范围的项目不得收费。

四、鼓励园区招商引资、做大规模

园区每引进一家世界500强或全国100强等重点工商企业,或每引进一个实际投资总额达3亿元人民币或5千万美元以上的重大工商项目给予奖励。

五、保障园区建设用地

对园区用地计划实行差别化管理,优先支持和安排园区项目建设用地;对园区重大项目及“135”工程建设项目保证用地需求。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135”工程推进奖励、引导园区错位发展、编制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培育园区核心竞争力等。

七、加强园区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

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对园区领导班子的考核管理,选优配强园区主要负责人;允许园区对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采取公开公平聘用等灵活多样的选人用人方式。

八、鼓励建立园区绩效工资制度

支持园区按照绩效挂钩原则,推行绩效工资待遇,执行灵活的绩效工资体系;绩效工资待遇根据园区生产经营规模和经营业绩按程序报批后确定。

九、加强园区工作考核

实施园区绩效考核工作,由市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牵头每年对园区考核一次,重点考核产业发展、建设投入、招商引资等工作,考核结果报同级政府审定。

十、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对执行落实本意见不到位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岳阳市“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开放十条

一、明确发展目标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三、提升口岸开放水平

加快“铁、公、水、空”立体口岸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加快形成人流、物流、信息流快进快出、大进大出能力。

四、培育外贸竞争优势

到2020年,力争实现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超过400家,进出口贸易超500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超过20家,力争进口占比达到40%以上。

五、推动园区转型升级

六、加强区域经济合作

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在产业转移、融合创新、市场开放、平台搭建、信息共享、要素聚集等方面实现与长江沿线城市的互惠共赢。

七、用活项目用地政策

优先保障国家鼓励类外向型投资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

八、优化财税金融服务

鼓励本市外向型企业多层次融资,对拟上市的本市外向型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辅导和财政支持。

九、完善人才支撑体系

依托“巴陵人才工程”,公开招聘和引进一批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

十、促进投资贸易便利

积极对接湖南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云服务平台,开发符合我市工作需要的管理应用系统,深化“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关检合作。

到202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达到50亿美元;实际引进资金达到人民币700亿元;新引进世界、国内500强项目15个以上;对外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

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主要载体作用,增强园区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非公十条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各类支持经济发展专项资金2.5亿元,重点用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二、大力营造尊重企业家的舆论氛围

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及时推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

三、加大企业金融扶持

组建注册资本金达到10亿元以上的市级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三年内到位,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和转贷应急资金短期周转业务。

四、强化人力资源服务

大力实施“巴陵人才工程”,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引进和培训各类人才。

五、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质量奖,并在年度内纳税金额5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

六、加大本地产品推广

编制采购项目预算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安排不低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同等条件优先本地企业。

七、开展企业帮扶行动

对重点帮扶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支持,具体资金管理办法另行制订。

八、加大对财税贡献大户的奖励

在全市实缴税金500万元及以上且增幅5%及以上的民营企业中,对排名前20名的进行奖励。

九、构建新型政商关系

打造亲商、安商、富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十、优化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和落实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


金融十条

一、明确金融业发展目标

力争到“十三五”末,全市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金融业税收超过15亿元。

二、鼓励新设和引进金融机构

大力引进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来岳设立分支机构,对新设的县级银行业机构,县(市)区应给予适当奖励。

三、积极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及服务组织

鼓励和规范发展会计、法律、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保险经纪代理等金融中介机构,形成专业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

四、多渠道扩大实体经济信贷投放

支持园区依法充分吸纳社会资本建立转贷周转应急资金,解决企业“过桥”资金需求,有效平抑园区中小微企业短期融资利率。

五、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按照“培育一批、改制一批、申报一批”的发展思路,每年确定3-5家企业重点扶持培育。

六、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完善“政、银、担”三方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银担合作,合作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0%。

七、推动保险业加快发展

加大险资入岳力度,建立保险资金与项目对接常态机制,力争在“十三五”期间引进险资50亿元以上。

八、培养引进金融人才

对符合引进条件并经组织人事部门和监管部门认定的金融高层次人才,享受我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

九、加强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防范

加强金融司法保障,支持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债权,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非法经营保险和保险欺诈、证券诈骗犯罪等行为,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

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大力推进全市金融业改革发展工作和相关金融政策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