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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本室 日期:2019-11-28 08:51

【概况】 2018年,岳阳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简称市法制办)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服务服从市委、市政府大局工作和中心工作为使命,坚持合法性和合理性原则,落实市委“一三五”基本思路,践行“一线工作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健全学法制度】 2018年,市人民政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经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审议,下发《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和〈2018年岳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的通知》,全面规范政府学法活动,将会前学法列入市政府常务会规定动作。在第十六次、十七次、十八次、十九次、二十一次、二十三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分别学习《立法法》《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备课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岳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授课任务分解表》,将授课内容和人员进行安排部署。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511日,依托市委组织部“巴陵名师讲堂”平台,邀请时任深圳市政协副主席、深圳大学副校长黎军作“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专题报告,成功举办第一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市级领导、部分在岳挂职专家、市直各部门班子成员、有关一线行政执法人员等400多人参加讲座。圆满完成首次市人民政府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54日市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43名市政府新任命的公职人员面对国旗国徽庄严宣誓。激励和教育政府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依法履职尽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2018年,市人民政府服务“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完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清理规范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和市本级政务服务事项调整目录的合法性审查任务,严格按要求对1096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16项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808项政务服务调整事项,逐项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各个事项合法性,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提供法治保障。扎实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消市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18项,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和政务服务水平。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向省政府法制办申报岳阳市铁山水资源保护区域、岳阳县新墙镇集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平江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权下放以及在全市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改革试点。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岳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革方案》《岳阳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岳阳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岳阳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定《岳阳市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和《岳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力量,严格行政执法责任。

 

“生态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项目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 201810月,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申报的“岳阳市生态法治建设的制度创新与实践”项目,获得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成为湖南省本届唯一获奖项目。岳阳市作为湖南毗邻长江和洞庭湖的重要通江达海城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行一系列制度创新,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该次参评获奖有力推广全市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政府立法工作】 2018年,市政府法制办起草编制《岳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立法,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拟定《岳阳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立法计划》,经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于57日发布。截至年底,《岳阳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1951日实施。《岳阳市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由市法制办牵头制定的政府规章《岳阳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作为市政府令第2号于201881日施行。拟出台的政府规章《岳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定》因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完成起草工作后,由起草单位市城管局报市政府同意暂缓。规章《岳阳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报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召开立法工作推进会。为保证立法计划顺利实施,510日,市法制办组织本年度立法计划项目涉及的县市区政府、市直单位进行研究,分项目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推进立法项目落实落地。配合省政府立法工作。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征求意见函,市法制办及时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湖南省行政执法条例》《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湖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等法规规章提出多条具有地方特色的意见。推进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要求,年初启动《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决定对办法的部分条款作出修改,并重新发布。

 

【规范性文件管理】 2018年,市政府法制办开展专项整改。针对2017年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法制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开展专项评议提出的评议意见,市法制办坚持问题导向,列明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措施。53031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关于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加强业务指导。提请市政府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规范性文件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大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力度。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制发的14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对县市区和部门单位“三统一”等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全力提升文件质量。注重加强源头管控,杜绝“复印”文件;注重审查把关,明确审查标准,杜绝“带病”文件;注重动态管理,开展涉及著名商标制度、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军民融合发展、民营经济发展等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杜绝“僵尸”文件。全年审查文件81件,其中,市政府及其办公室规范性文件39件(正式制发28件),市政府非规范性文件27件、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15件,清理修改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5件,废止5件。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纠纷】 2018年,市人民政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在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上,市长李爱武就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岳阳市的实施细则,12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主持召开行政应诉工作座谈会,与市、区两级法院共同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行政机关主动对接法院,加强沟通交流,依法履行职责,化解行政争议。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细则》精神,强化被诉行政行为承办单位责任,倒逼相关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依法行政。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继续实行积极举证、积极反驳、积极主张“三积极”行政应诉办案法。至年底,新收行政应诉案件78件(其中,一审62件、二审13件、再审3件),旧存46件,合计124件,结案63件。其中,驳回起诉7件,驳回诉讼请求32件,撤诉20件,驳回再审申请3件,其他1件。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所办理案件中,对涉及重大项目建设、改善营商环境、环保督查整改的案件,均予以最大支持。在办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及拆迁行政复议案件中,除通过协调、动员申请人撤回申请的外,其余均作出维持决定,对项目建设予以最大支持。截至年底,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68件,旧存55件,合计223件,结案193件。行政复议答复案件11件,中止1件,结案7件,其中,撤回2件,驳回申请3件,终止1件,确认违法1件。

(冯庆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