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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6-01-20 12:00

【概况】 2014年,市检察机关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在加强和改进中取得新的进展。顺利通过省级文明标兵单位验收,同时,被评为全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先进单位、全市扶贫红旗单位;岳阳市检察机关在全省综治民调检察官整体形象测评中排名第二,君山、屈原、华容3个基层检察院进入全省基层院建设前10名,其中君山区检察院排名全省
第一。

 

【服务发展大局】 2014年,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起诉非法集资、制假售假、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151人,依法起诉盗窃、诈骗企业财产和侵占、挪用企业资金的犯罪129人;严肃查办商业流通、工程建设、土地开发、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职务犯罪37人;探索通过支持起诉、督促履行职责等方式,推动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为国家追回应收款项9879万元;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推进美丽岳阳建设,湘阴县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胡某非法排放药品废料案,立案查处6人,逮捕3人,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挂牌督办。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服务,深入企业了解司法需求,以《企业家及其企业刑事风险与防范应对》为题,配合市委政法委组织专题讲座,增强企业家风险防范意识和政法机关主动服务意识。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2014年,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8件1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8件85人,渎职侵权犯罪30件33人)。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共查办大案要案96件,占立案总数的88.9%,同比增加13.3个百分点,查办厅局级干部要案2人,县处级干部要案7人。根据省委部署,在省检察院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市检察院组织60余名干警历时6个月,圆满完成对衡阳破坏选举案中3个县市区的甄别和查办工作,以涉嫌破坏选举、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立案侦查并审查起诉11件11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由于查办该案成效突出,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市检察院刘恩怡副检察长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一等功,26名干警受到省委、省政府、省检察院的表彰。下半年,市检察院又组织华容、湘阴、岳阳楼、云溪4个基层检察院80余人,立案查办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院长郑某(正厅级)、副院长吴某(副厅级)滥用职权、受贿系列案。突出查办窝案串案,共查办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工程领域系列案25件28人,查办淘汰落后产能领域系列案13件13人,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6件9人,查办商务系统家电以旧换新项目系列案5件5人,查办中职教育系统套取国家助学金系列案4件4人。比较典型的案件有: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某受贿案,岳阳市商务局副局长丁某受贿案,岳阳监狱副监狱长林某受贿案等。突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审议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契机,着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的影响和效果。新建警示教育基地9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53场次,上警示教育法制课137场次。逐步推进将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作为国有资金投资、政府采购等招投标资格审查的必具条件,向相关部门提供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1388份。在国土、民政、中储粮三个系统开展了专题预防调查,发现职务犯罪风险原点9个,提出检察建议50余份;结合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撰写预防调查报告40份,向党委、政府提出决策建言120余条。

 

【刑事检察工作】 2014年,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898人、提起公诉4097人,依法不批捕刑事犯罪1074人,不起诉210人。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毒品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1670人,提起公诉1949人。在审查岳阳县张某绑架杀害3名小学生一案中,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并对处置群众报警求助不力的派出所民警黄某以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坚持当宽则宽,深化刑事和解、检调对接等工作,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化解消极因素,共运用刑事和解不批捕81人、不起诉99人。积极推进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的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75人,附条件不起诉12人。

 

【诉讼监督工作】 2014年,市检察机关着力监督纠正司法活动中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纠正侦查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53件,不应立案而立案17件;纠正漏捕172人、漏诉145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9件(次);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建议侦查机关对136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二是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1件,比2013年增加12件,法院审结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6件,采纳检察建议25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4件(次),提出2317份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三是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向省检察院提请抗诉11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件,法院改判、调解结案11件(含积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均被采纳;办理执行监督、违法行为调查案件13件。湘阴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保险公司申请监督案件过程中,既对枉法裁判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又对相关司法审判人员进行立案查处,使当地利用虚假诉讼骗取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金的乱象得到遏制,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检察监督优案。四是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和“久押不决”“交付执行”专项清理行动,同步审查提请减刑、假释和呈报暂予监外执行案件2400件,纠正提请(呈报)不当376件;对30名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督促收监,纠正超期羁押3人;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建设全面升级提质,全市9个派驻检察室规范化建设顺利通过检查验收。五是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机制,加大线索收集、排查力度,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向侦查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3起,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如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活动中,岳阳楼区检察院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严肃查处左某利用双氧水加工熟食一案,并针对该案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检验等环节暴露的问题,向工商、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有效遏制住使用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加工销售食品现象,该案被评为全省侦查监督十优案件。

 

【检察开放日】 2014年7月24日,市检察机关举行侦查监督开放日活动,以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活动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高校师生、社区群众、新闻媒体等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代表们走进检察机关,零距离感受阳光检务,真实了解侦查监督工作。活动安排侦查监督工作情况介绍、观看侦查监督优秀案件专题视频和侦查监督案件公开听审等几个环节。全市开放日活动期间,共向社会各界人士发放“阳光检务手册”“侦查监督开放日宣传手册”800余册。

 

【岳阳检察首部微电影】 2014年,市检察院青年干部组织自编自导自演的首部微电影《致我们正在燃烧的青春》已完成拍摄。该片讲述了一群青春活泼、踌躇满志的年轻检察官们对农村未成年人开展帮扶的过程,向人们展现新一代青年检察官们的社会担当和法律梦想。片中女主角李想,在所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后,通过写信的方式慢慢走进该案中附条件不起诉对象的内心,帮助他重拾信心,回到学校,走上正途。在这个过程中,李想意识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爱留守青少年的重要性,开始在村里开展帮扶活动。中间,虽然也遇到过不理解和冷嘲热讽,但村民和孩子们对志愿者们的真诚感激,与志愿者们之间的真挚情感,让越来越多的检察官明白做这件事情的意义,越来越多的人受到感染带动,也纷纷加入这个团队。该片是检察宣传形式的一个创新。

(本栏撰稿 万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