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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务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5 12:00

【婚姻家庭】  2012年,岳阳市婚姻登记工作进一步规范。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登记效率,确保登记对象满意率不断提高。办理国内结婚登记45557对,离婚登记9969对,涉港澳结婚登记46对,实现零投诉。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通过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坚决杜绝各地婚姻登记中搭车收费和乱收费现象。

【福利事务】  2012年,岳阳市社会福利事务工作进一步发展。全市“三无”老人、孤残儿童、社会精神病人得到有效收治和护养。养老服务床位达到1.5万张,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深化。加强对街面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安排专人专车上街主动施救。推行主动救助机制,建立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医疗安置体系,设立医疗定点单位14个、安置点14个,及时收治流浪人员。发展养老服务业,在岳阳楼区“洛王”和“观音阁”社区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试点。在市社会福利院加挂“福颐爱心护理院”的牌子,强化福利院的医疗力量,为院内居住对象提供更为全面的医疗服务。完成市康复医院精神科住院大楼的主体工程,启动市老年护理中心大楼和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孤残儿童康复、教育、医疗、收养登记工作按部就班,争取“明天计划”、“重生行动”等国家医疗手术项目。抓好福彩发行,传播福彩文化,发行福利彩票3.2亿元,增幅率居全省前列。

【慈善事业】  2012年,岳阳市慈善事业发展进一步深入。大病医疗慈善救助基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募集2500多万元,慈善基金规模突破6800万元,累计救助特困大病患者1504人次,发放救助金1097万元,一批生活困难又需要高额医疗费用的家庭得到救治。“天天慈善一元捐”活动继续开展,筹集慈善基金,帮扶穷苦百姓。开展慈善宣传活动,弘扬慈善文化、培育慈善理念、增强慈善意识,建立慈善家队伍。登记注册一批慈善义工组织、学校义工组织,民间社团义工活动走向制度化、日常化。开展“金秋助学”和“金叶助医”慈善救助活动,帮助贫寒学子圆大学梦,帮助贫困对象解决医疗费用问题。

【老龄工作】  2012年,岳阳市老龄工作进一步加强。落实老年优待政策,老年人优待证办理有条不紊。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建立11个老年维权法律援助中心和17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组建义务法律顾问团,发放法律援助联系卡5000多份,承办老年维权法律案件近千件,并为涉老权益纠纷提供“温情裁决”,调解涉老纠纷1700多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6%。继续完善36个乡镇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和18个村级老年文化活动服务站点养老设施。利用老人节开展高龄、贫困老人走访慰问,关爱老龄人生活。“金秋惠老”活动为老年人办实事,极大地丰富老年人的文体娱乐生活。

【老区建设】  2012年,岳阳市老区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争取国家对老区的转移支付资金1915万元,扶持项目58个;省老区扶贫开发项目资金273万元,扶持项目107个,为加快老区建设,促进老区人民脱贫致富提供保证。结合老区项目建设举办多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和送科技下乡活动,为老区建设队伍输送新鲜血液,提高科技扶贫的质量,为树立科技扶贫理念打下良好基础。根据老区特点,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小型种养业等老区特色经济,有力推动老区经济社会发展。

【殡葬管理】  2012年,岳阳市殡葬管理和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入。市民政局以构建和谐社会,打造绿色殡葬、文明殡葬为目标开展各项工作。强化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殡葬执法,加大巡查督导力度,稳妥处理各类违规殡葬事件。进一步加强岳阳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丧葬权益,联合市物价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明确殡葬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质和定价标准。加大惠民殡葬力度,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岳阳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对全市范围内的3类死亡的困难对象,免除5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召开专题会议、健全预警机制,做好清明节安全防范工作,清明节期间未发生火灾和踩踏等安全事故,实现连续6年“平安清明”和“文明祭拜、平安清明”的目标。倡导文明祭祀、绿色祭祀,在中心城区殡仪服务机构开展“鲜花换鞭炮”活动,受到群众一致好评。协同公安、城管、安监、工商等部门在市中心城区进行殡葬法规宣传和限炮宣传,对城区内所有无证经营及非法经营烟花爆竹门店内的爆竹进行收缴,统一进行销毁。严查中心城区殡葬行为中燃放鞭炮的行为,中心城区各殡葬服务单位鞭炮燃放行为得到遏制。  (本栏撰稿 吴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