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安全隐患整治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2007 年,市政府将20项重大安全隐患作为第九件为民办实事项目,实行挂牌督办,市安监局承办。对20项重大安全隐患,市安监局根据区 域划分和隐患所在单位进行 责任分解,确定30家督办单位和责任单位,并针对每处隐患存在的问题组织专家论证,提出相应的整治要求。由30家督办和责任单位的30名责任人、66名联 络员组成重点隐患整治工作的信息网络,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隐患由责任单位具体承办,督办单位负责督办,相关单位共同配合,市安委办综合协 调、全面调度、重点督办的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改单位向督办单位负责,督办单位向市安委办负责,市安委办向市政府负责的责任机制。对于涉及部门 多、责任主体不明、跨区域的隐患整治项目,市安监局提请市政府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做好协调工作,共召开重大隐患整治协调会议10次,形成会议纪要,各单 位按纪要精神,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强化措施。逐月逐季进行情况调度和通报。进行全市性的整治工作督查3次,发整治进度通报4次,下发督办函15份,有效 促进隐患整治工作。全市20项重大安全隐患,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