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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审批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市规划局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划行政效率明显提高。一是成立规划委员会。从宏观上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规划项目进行研究和审查,确保城乡规划决策的正确性。二是推行业务例会制度。坚持每周定期召开一次业务例会,局领导、中层骨干和经办人集体参加,对报建项目实行阳光审批,杜绝暗箱操作,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得到空前提高,所审批的项目无一差错。对于已通过规划审批的项目,指派专人定期跟踪检查,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保证规划审批的严肃性。三是积极服务招商引资。严格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统筹人和自然的和谐发展。对招商引资项目既做到热情、优质、高效服务,又讲原则,决不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年内,共审批发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0个,用地面积201万平方米;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2个,建筑面积948万平方米,审批工程管线22项,无一差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