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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银行业监管“两项”专项治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岳阳银监分局以“降低案件发生率,提高案件堵截率”为目标,切实强化案件专项治理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将上年发案机构定为持续监管对象,加强案件责任追究,共对15名案件责任高管人员实行问责,其中取消一定时期任职资格8人,责成11人赔偿案件损失87万元;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百日扫雷惩违规”专项行动,对会计操作系统、信贷管理系统和内控安保系统等要害环节和风险部位进行集中重点整治;组织农村信用社全面开展“四查、五清、八控”为主要内容的案件专项治理活动;在对近4年来发案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组织对4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两项治理”情况督查。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查自纠商业贿赂情况的同时,积极配合政法部门排查和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检察机关对4家机构的3起商业贿赂案件进行查处。年内,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生案件8起,涉案金额858万元,比上年分别减少15起和14376万元;岳阳市工行分支机构连续3年没有发生案件,以前发案较多的邮政储蓄机构实现零案件,“两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