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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检务督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6年4月19日,市编委正式批复市检察院,同意设立检务督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在全省市州检察院中第一个设立检务督察机构。检务督察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督查、督办和管理,负责执法质量的考核考评,负责省、市检察院督办事项的落实,负责完成检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和执行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负责承办院检委会日常工作,对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的事项和案件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程序性审查;负责人民监督员日常工作;负责对提交讨论的案件进行实体性审查,提出法律参考意见;负责对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事项进行督办;负责检察理论研究工作和检察官协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