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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死亡丧葬费涨至5000元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8 12:00
    自2005年7月1日起,调整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的丧葬费标准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病故人员丧葬费由1500元调整为4000元,因工(公)死亡的工作人员的丧葬费由2000元调整为5000元。
    此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也有大幅调整。岳阳市非农业人口遗属人员每人每月补助费由180元调整为210元,2人或2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165元调整为195元。系农业人口的遗属生活补助也有提高,1人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140元调整为170元;2人或2人以上者每人每月补助费由 120元调整为150元。对经组织确认因工(公)死亡工作人员的遗属,在前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由增发45元调整为65元。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遗属(不含配偶)每人每月由增发60元调整为80元。红军遗属(不含配偶)每人每月由增发80元调整为100元。遗属系孤身一人,无直系亲属者每人每月由增发50元调整为70元。具备2项以上增发补助条件的按其中金额较高的一项标准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