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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最少加30元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8 12:00
   2006年7月1日,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台2006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状况,在认真调查测算的基础上。
    全日制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450元、420元2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岳阳经济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为每月450元;岳阳县、泪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每月420元,分别比上年增加30元、40元增幅为历史最高。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全市统一为每小时5.5元,比上年增加0.5元。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时间为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