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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十四中学(原长炼中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8 12:00

    岳阳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校
    在岳阳市教育局表彰的2005年度岳阳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中,长炼中学为岳阳市首批依法治校示范学校,排在第一批21所中小学校的最头前。
    长炼中学是一所全日制完全中学。是湖南省的首批重点中学、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办学30多年来,学校领导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健全,全校教师思想统一,普法工作基础扎实,氛围浓厚,效果显著。坚持三个结合,是该校的主要经验:
    一是坚持领导重视和科学规划相结合。学校成立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校长符新培任组长。措施和人员到位,分工明确,活动开展的经费有保障。学校领导带头依法行政,不违规,不搞特殊化,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2001年,学校根据“四五”普法的要求,成立“四五”普法工作办公室。从学校师生的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四五”普法、依法治校工作,确定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要求步骤、组织领导等,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有效果的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学校聘任长岭公安分局副局长李洁为法制副校长,聘请长岭司法所律师贺春寒为学校法制教育顾问,起到了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的双重作用。充分发挥党政办、综治办、政教处、校工会、团委等综合性部门的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工、团各方面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在“四五”普法教育过程中,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巩固课堂教学主渠道,提高法制水准;注重法制内容向其他学科的渗透教育,增强学习效果。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如利用“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契机,举办各种法律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手抄报比赛、模拟法庭等活动,对青少年学生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二是坚持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法制基地教育相结合。学校每年开办家长学校,指导家长科学、民主地教育子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法制教育基地建设,依托课外活动基地开展法制教育。岳阳市监狱、岳阳市劳教所是该校挂牌的法制教育基地,学校每年组织学生到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开展法制教育活动。每年暑假还组织学生开展法制教育夏令营活动,对学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三是坚持法制教育工作与社区综合治理工作相结合。学校把法制教育纳入长岭炼化公司综治办的“法律进社区”安全创建活动中,加强与综治办、派出所、关工委的横向联系,充分利用社区的资源优势,确保年终综合治理评比合格,并邀请综治办人员、法制辅导员到校开展以案释法讲座,进行法律指导,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青少年到社区进行普法宣传,让青少年学生了解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增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2004年10月,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学校由长岭石化公司移交岳阳市教育局,更名为岳阳市第十四中学,正式移址岳阳市南湖大道原民族职业学院内。学校办学条件优越,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批全国、省、市优秀骨干教师。学校教育质量突出,每年高考均取得优异成绩,学科竞赛每年有多人在全国及省、市获奖,这是多年来依法治校所取得的辉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