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5年,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市残联印发1万册《残疾人优惠政策指南》免费发给残疾人,提高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全市先后成立10个残疾人法律服务机构(其中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1个,县级残疾人法律服务联络机构9个),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服务260余人次,帮助残疾人解决涉法问题29件。各级残联都把残疾人来信来访当作维权保稳定的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共接待来信来访3478 人次,其中申诉类531人次、就业类1056人次、救济类1326人次、教育类425人次、其他类131人次。化解集体上访18批次,新办、补办“残疾人证”450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