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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3月25日,市长罗碧升主持召开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
    一、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财政运行。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切实运用审计成果,加大整改力度,加大规范力度,进一步促进各项工作。要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强化审计监督,规范财政运行。一是依法规范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各级政府的预算一经制定,不得变更;政府一年的预算,要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确定的财政预算收入增长目标,必须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对财政预算支出,必须按照批复的预算科目和数额执行;对财政收入超预算增收部分的支出安排,必须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或财经委员会报告。要坚持做到“四个不准”:没有预算不准支出,不能先支后报;批准的预算不准突破,不能挪作它用;未经批准不准在不同预算科目之间进行资金调剂;无特殊需要不准在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科目。使预算支出真正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确保重点支出。二是依法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增强责任约束力。要严格专项资金管理。要从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构筑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领导、审批、管理、公开机制。坚持 “谁审批、谁负责”原则,谁出问题,就要追究谁的责任。要严抓国有资产增值增效,要严肃财经纪律,坚决刹住慷国家之慨、奢侈浪费的风气。对整改不力或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关于2005年审计工作。会议传达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重视审计工作。从是年起,全市强化审计3年,强力推进依法审计,依法规范经济行为,推进经济规范管理。市审计局要积极向上多争取一些中央、省授权审计项目,其审计罚没款统一上缴市财政,按程序审批后,优先用于 “金审”工程建设和审计机关基建缺口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