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行“第一支部书记”制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5年,根据湘阴县委在全县农村建立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的试点经验,市委决定在全市农村推广,全面建立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第一书记”人选,从县(市)、区直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在岗或离岗的党员干部中选派,试用期半年,任期一般为3年,所定村不变,主要职责是指导和协助抓好党的建设、发展农村经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确保农村稳定。同时,从县(市)、区直单位选派副科实职以上干部担任农村第一支部书记驻乡镇指导员。至9月底,全市第一批共选派1458名机关干部到村担任第一支部书记,占全市行政村的45.2%。近半年来,通过推行第一支部书记制度,共帮助668个派驻村建强班子,引进514个项目,解决资金1843万元,调处矛盾1506起。12月中旬,在中央党校、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岳阳市委共同举办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理论研讨会上,第一支部书记制度受到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的充分肯定。在选派好第一支部书记的基础上,结合第六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积极推进村委、支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推行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至年底,实行村委、支委交叉任职的有1100多个村,实行村委、支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干部有5400多人,占村干部的63.7%。其中实行村支书和村主任“一肩挑”的1051人,占35.3%。选派107名建整扶贫队员到58个贫困村开展帮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