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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30 12:00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湖南省200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岳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全市经济发展状况,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全市2005年7月1日~2006年6月30日最低工资标准出台,调整后的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分为每月420元、380元2个档次,即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君山区、云溪区为每月420元;岳阳县、汨罗市、湘阴县、临湘市、华容县、平江县、屈原管理区为每月380元。从2005年7月 1日起,全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为每小时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