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决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9 12:00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议案,2004年1月7日,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设立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决定》。《决定》称,因工作需要,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决定设立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并撤销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