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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支出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2003年,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社会保障经费的投入。全市用于抚恤社救、养老、医保、低保、企业改制和下岗再就业资金33053万元,占财政总支出比重达17.3%。其中市本级用于社会保障性财政支出达17611万元,比上年增长11.5%。市本级征收养老、失业、医保“三金”26600多万元,比上年增长17.8%。市本级发放养老金26931万元,同比增长90%;发放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及再就业经费602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发放失业保险金2720万元,同比增长64%。市本级完善企业离休干部和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机制。把困难企业负担的离休干部医保金由60% 降为40%,市直企业186名离休干部做到应保尽保。对市直国有破产企业3940名退休人员,市财政安排医保经费94万元,确保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老有所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