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回民坟山选址搬迁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市区回民公墓建在枫桥湖。几十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过去的荒凉之地变成闹市区,已不宜作为公墓用地使用,回维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多次上书上访强烈要求政府解决。但因资金问题,一直久拖未决。2003年,枫桥湖路动工修建,回民坟山属拆迁范围。为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回民坟山迁址工作,市政府组织回民代表四处物色考察新坟址,出资在岳阳县新开镇高垅村征收一块土质疏松、环境优美、交通便利的1.33余公顷土地作为新公墓用地,并投资16万元修一条通往公墓的专用路,以方便回维民群众丧葬吊唁。按照政策,确定每座坟予以3200~3500元不等的补偿标准。由于思想工作到位,组织安排有序,仅用8天时间,顺利完成110座坟墓的整体搬迁工作,被回维民群众称为“为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