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山水资源保护的决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5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决议要求:强化铁山水资源保护的意识和责任。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要牢固树立水资源保护意识,共同保护好铁山水资源;制定水资源保护规划。市政府要对铁山水源保护区进行统一规划,作为保护铁山水资源的基本依据;防止水土流失,保护水源环境。制定铁山水库库区防止水土流失方案,水源保护区内要实行封山育林,严禁在保护区内垦荒造地、开山采矿、乱砍乱伐;防治水库水体污染。禁止在铁山水库集雨范围内新建污染水环境的企业,已建的要限期关停。严禁在库区水域建旅游设施,开展有污染的旅游活动。不得将废弃物直接排入库区水体,鼓励和支持库区居民外迁;加强库区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要加大投入,建立和完善水库调蓄的基础设施,提高水体自然净化能力,建设和改造污水处理设施,防止生产生活废弃物对水体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