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7 12:00
    常委会第1次会议于3月25~26日举行。会议传达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组织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和人大理论知识,审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03年工作计划要点和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制度,审查批准全市2002年财政决算及2003年财政预算及2002年市本级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议通过关于接受戴新果辞去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决定和关于设立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听取关于另选市五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2次会议于5月21~22日举行。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铁山水资源保护情况的报告、《义务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和招商引资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防治非典情况报告,作出《关于加强铁山水资源保护的决议》,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3次会议于7月21~22日举行。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0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0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4次会议于9月16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打击地下六合彩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义务教育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审议决定屈原管理区乡镇人大选举的有关事项,审议确定2003年度常委会述职评议人员名单,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第5次会议于10月17日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检察院关于提请对市五届人大代表吴文辉采取强制措施的报告,并许可市检察院依法对吴文辉采取强制措施。
    第6次会议于11月24~25日举行。会议听取市建设局局长张振彬、市财政局局长周哲、市人事局局长柴小平、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市国土局)局长唐树林、市农业局局长谌亚忠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计生委)主任谢晓玲的述职报告,对他们的任职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会议还作出关于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和关于推行部门预算的决定。
    第7次会议于12月26日举行。会议初审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和市五届人大代表异动情况的报告,审议关于设立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撤销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的议案,审议和通过关于市人大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通过有关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