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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6 12:00
    2002年初,市民政局提出“应保尽保,全员覆盖,分层推进,积极工作,分步实施”的工作目标,做好全市已保对象和新增保障对象的排查工作。对市、县、办事处(乡镇)、居委会4级低保工作机构分别制订《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坚持“四级主管、三级审批、三榜公布”的原则,确保低保审批工作透明、公开,做到保障基本准确;贯彻属地管理原则,做到全员覆盖不留死角。各办事处、乡镇、居委会均加挂低保工作站、低保申报点标牌,制定各种制度,使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全市共清退已保对象600人次,降低保障标准1400多人次,处理来信来访约1.2万件(人)次。至年底,全市实际保障人数42561户、119760人,占非农业人口的8.6%,其中“三无”(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对象4598人,失业人员47036人,下岗进中心人员12165人,在职人员5799人,离岗人员19095人,离、退休人员6617人,其他人员24450人。共发放低保金44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