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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2年,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7件,不予受理18件,依法受理191件,审结189件,未结2件。审结案件中维持93件,撤销21件,变更27件,确认违法13件,撤回申请19件,协调处理16件。全市办理行政机关应诉讼案件28件,通过办案推动了《行政复议法》的全面落实,弘扬社会主义法制,提高法制机构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