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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4 12:00
    2002年,市政府法制工作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自觉服从并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行使职责,充分发挥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在依法行政中的纠错、预防、服务的作用,保证政府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高效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的稳健发展。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共审核规范性文件232件,其中市本级43件;完成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27件;组织行政执法检查 28次,参与检查46次;组织、参与协调各类执法矛盾74次;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227件,立案审查191件,裁定不予受理的18件;协调处理18件。完成建国以后全市规范性文件清理,登报废止与WTO有关的、与上位法相冲突的、搞行业垄断地区封锁的各类文件666件;负责全市审批项目清理,使全市原有的审批项目909项减至424项,减少54%;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胜诉;代理市政府民事诉讼案件2件,减少经济损失5000万元;组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4853人,核发证件575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