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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降低农村用电价格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2 12:00
   进一步降低农村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价格和农网改造被市委、市政府列为2001年要办的24件实事之首。为了办好这件实事,首先是深入调研,制定目标。 其次是精心测算,下达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将全市用电行政村2000年底实际电价和2001年新的限价、调价标准进行统计、对比。并以岳市价 (2001)36号文件下发到全市所有乡镇和行政村,要求各乡镇结合岳办发(2001)4号文件考评细则,严格参照执行。同时将到户电价在乡镇涉农收费公 示牌上进行公示。再次是严格要求,狠抓落实。为了将降价目标落到实处,强化工作督查,定期讲评,实地指导,书面通报,公布进度,推介典型,促进平衡。市局 领导和机关干部深入到乡镇、村、所(站)进行督查督办,人均分别达到63天、34天。11月中旬,市局还组织市、县(市)、区两级100多名机关干部组成 9个督查组、22个分队,对全市农村电价情况进行为期1个月的地毯式交叉检查。共检查2821个用电行政村、占全市3144个总村数的89.73%,对未 达到降价目标的乡镇、村责令限期整改。到年底,全市3144个用电行政村平均电价由上年的每千瓦时0.76元降到0.6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