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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22 12:00
   2001年,全市人民防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以下简称《人民防空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 空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以及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和《决定》的文件精神,坚持贯彻执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与经济 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在确保战备效益的前提下,努力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不断提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大成 绩。在广州军区第五次人民防空会议上,岳阳市被评为人民防空先进城市、岳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被评为人民防空先进单位,市人防办主任谈 佛胜被评为人防工作先进工作者。
    一、人防宣传教育。为使《人民防空法》、《湖南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两个《决定》在岳阳市全面落实,充分运用新闻媒介,先后在国家《中国 人民防空》、《岳阳晚报》、《长江信息报》、《学习与研究》、《岳阳经济》等报刊、杂志发表各类文章30多篇。全市人民防空会议、人防警报试鸣期间,《岳 阳晚报》、岳阳电视台、岳阳广播电台都作了专题报道。在市学生军校中开展人民防空教育52批次,受教育学生2万人次,中心城区在校学生的受教育率达到 95%以上。
    二、人防行政执法。市人防办调整人防行政执法人员,加强人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全年有18人参加省、市举办的行政执法学习班。共立案查处项目44起,结案处理30起。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项目管理范围达82%以上。
    三、人防工程建设。全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4处,建筑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维护管理2.9万平方米,市本级直接投入40万元。全市人防工 程开发利用4.1万平方米,开发利用率为43%,完成产值、营业额953万元,税金40.7万元,纯利润160万元,安排就业人员550人。
    四、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已完成全市人防警报试鸣和湖南省民兵舟桥团抗洪救灾报警实战演习中防灾报警现场保障任务。11月1日,岳阳市按全省 统一部署,在市中心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为了完成防空警报试鸣任务,市人防办精心组织,相关单位积极配合,维修了原已安装的12台旧警报器,新增电声警 报器4台,电动警报器8台,控制中心设备1套,总投资40万元。人防250门数字式程控电话系统运转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