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大要案报告制度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9 12:00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也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实行大要案报告制度。规定,凡涉及群体性、政 府作被告或者特别重大、疑难的刑事、民事案件,律师在受理时,必须向市律师协会和市司法局报告,由市律师协会组织权威律师集体会商,拿出切实可行的代理方 案。这样就可避免由于律师的一时疏忽或者不负责任而导致社会不安定事件的出现。建立这种制度以来,市律师协会已审查此类案件5件,每件都得到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