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体制改革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18 12:00
   1998年,全县乡镇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包干上解,稳定不变”的财政管理新体制。新体制以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基础,以乡镇自求平衡为目 标,本着理顺管理和分配关系,调动县乡两级积极性的原则,实行一级政府一级财政,使财权与事权达到有机统一。新体制的实施,赋予了乡镇更多的自主权,既给 了压力,也给了动力和活力,使其生财、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全县开展财政管理两项重大改革,一是将行政事业单位执收执罚的行政性收费、 事业性收费、专项积累和罚没收入委托银行代收,执收执罚单位不直接收款、资金通过银行结算进入财政专户,避免预算外资金流失,增强执法透明度。二是将单位 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他收入结合起来,进行综合预算、统筹运用,编制统一的综合财政收支计划,保证单位正常支出,发挥资金运用最佳效果。通过财政管 理体制改革,1998年全县财政总收入7455万元,为年计划的97.6%,比上年增加527万元,增长7.6%;上划中央“两税”1301万元,占年计 划的91%,比上年增加86万元,增长7%;县本级收入6154万元,占年计划的99.1%,比上年增加441万元,增长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