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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驻岳单位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4 12:00

    岳阳市外地驻岳机构管理处自1991年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管理、服务”两大职能,积极开展对外地驻岳单位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至1997年底,先后有688家被批准在岳阳注册设立机构。较固定的有310家,来自全国20个省、市。其中办事处、工作组49家;采购供应站52家;销售经营部147家;建筑、安装队伍46家;其他16家。驻岳人员累计达2.6万人。部分驻岳建筑、安装施工队伍参加了己内酰胺、帘子布、长炼聚丙烯、岳化原料头等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参加了洞庭湖大桥、七里山高架桥、琵琶王立交桥、岳兴高级公路、岳阳火车新站等市重点工程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驻岳单位中经营性的240家,占总数的80%,其中有172家直销点,在岳阳开展经营活动,促进了市区的商品流通,繁荣了城乡市场,增加了财税收入。驻岳单位中还有29家农业生产资料中转站,年均调出化肥40多万吨。四川省的驻岳单位,1992~1997年共组织了210万“川军”经岳阳南下务工。大量的客、货运中转,促进了岳阳市铁、公、水路联运立体型交通格局的形成和完善。为加快岳阳的经济发展,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作出了重大贡献。
    1997年,岳阳市外地驻岳机构管理处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把好审批、年检关。审批时,坚持“四证”,填好“二表”。“四证”即:派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在岳阳设点的批复,派出单位的法定证书,驻岳单位负责人任命书,驻岳工作、经营场地证明。“二表”即:驻岳机构登记表,驻岳机构负责人登记表。1997年,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对200多家驻岳单位进行了年审年检,合格率达99.5%;新登记注册的86家,登记率达90%。对3家违纪违章单位登报予以撤销。对以前未纳入管理的长炼、岳化、华能、纸厂等范围内的外地驻岳单位进行了清理,将其中的铁十二、二十局等5家中央部属企业和韶山第二建筑公司、湘潭第二建筑公司等5家地方企业的驻岳单位纳入了管理。
    二、做好咨询联络工作。管理处经常收集驻岳机构的情况、意见上报市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同时,配合全市的中心工作,组织驻岳单位参加“迎省卫生大检查”和“文明在岳阳”等活动,将岳阳市文明市民的行为规范条例和文明家庭、文明单位的标准印发到外地驻岳各单位,督促他们搞好临街门面、机关、庭院的绿化、美化,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
    三、主动协调服务。一是坚持领导亲自上门服务制度。处领导每月分别到驻岳单位开展服务工作不少于20次。二是安排驻岳机构服务联络员。将驻岳机构分成片,每片下派1人作联络员,负责联络、反馈信息。三是设立驻岳机构服务热线电话。做到事不过夜,话不落空,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开展“驻岳机构服务走访月”活动,每年安排2个月时间,全处工作人员分头下去走访,征求意见。组织参加岳阳市首届“厂地协作,厂厂协作”经贸交流活动。先后联系有关职能部门为驻岳单位处理治安、经济纠纷34起;优先解决驻岳人员户口438人;安排子女就学370人;优先解决用电、用水困难12户;支持其抵制“三乱”行为17起,受到驻岳单位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