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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调控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1997年,主要采取“五抓”:一抓物价目标调控。采取大类别、多形式的办法,将控制目标和责任分解到县(市)、区、场和市直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管理。二抓市场价格监控。重点是“米袋子”、“菜篮子”和农资价格及医疗、教育、交通收费等对群众生活开支影响较大的重要商品的价格和服务收费进行调控监管。如对蔬菜价格实行批零差率控制,对猪肉价格实行毛白差率控制,对饲料出厂价格实行利润率控制等。三抓提价增费把关。坚持做到不符合政策的收费项目不批;牵涉面广、影响大的收费项目慎批;重大节日、重要会议安全期要出台的收费项目缓批。四抓价格基金调控。全市征收价格调节基金680万元(其中市本级465万元),比上年增加53%;投放价格调节基金500万元(其中市本级40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蔬菜生产,巩固市控菜店,补贴经营,平抑市价。五抓价格矛盾疏导。先后调整成品油价格、6县(市)自来水价格、5大农场用电价格、城市出租小汽车价格、中小学收费标准、岳阳楼门票价格、市直机关幼儿园收费标准等。理顺了一些价格关系,缓解了一些突出的价格矛盾。通过以上调控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市场物价涨幅。全市社会商品零售价格涨幅为0.5%,居民消费价格涨幅为2.9%,分别比上年同期价格涨幅回落了4.9个百分点和4.6个百分点,全面实现了省、市年初确定的零售价格涨幅控制在6%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8%以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