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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青年卫士刘其盛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3 12:00

    刘其盛,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第一庭审判员。在法院工作9年,先后8次被岳阳市委、市政府和中院评为优秀法官、优秀审判员、全市优秀工作者、全市优秀政法干警,4次荣立三等功,3次荣记二等功,1997年荣获市直机关“模范共产党员”和湖南省“优秀青年卫士”称号,被省委、省政府记一等功。刘其盛同志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每年审结案件数均名列前茅,为当事人挽回的经济损失近亿元。他始终做到人民的利益和党的事业高于一切,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几年来,累计拒收现金2万多元,拒收礼物几十次,市委、市政府奖给“优秀政法干警”的1000元奖金,也捐给了平江老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