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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实施法制化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3-02 12:00

   1996年,市文化局开始对文化市场实施规范管理,由以前管理的“运动式色彩”转变为全面实施的规范化管理,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统一执法文书,规范市场管理。统一印制了从立案调查至送达回执全套文化行政执法文书,发至各县(市)、区、农场,要求全市统一执行这套文书,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定程序行政。同时,对直属文化市场管理进行改革,采用了片、线结合的交叉管理方式:管理分片安排,稽查则分线安排,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搞好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在年初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上,将人员编制的落实,交通、通讯和检测设备的配置纳入硬指标考核项目,达不到的扣分,有力地推进了队伍的硬件建设;到年底,全市有市、县(市)两级管理与稽查机构13个,管理与执法人员98人,覆盖了全市所有县(市)、区、农场。同时,强调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和新颁布的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强调执法过程中的言传身教,让经验不足的同志尽快熟知行政管理政策法规和执法程度,提高政策水平和办案能力。还举办了文化行政执法培训班,讲解《行政法》的有关知识和《文化市场稽查条例》。
    三、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文化市场。坚持日常稽查与集中打击相结合、综合治理与专项整顿相结合的工作方针;歌舞娱乐市场重点打击熄灯舞并规范演出节目,出台了《岳阳市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歌手及相关从艺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电影市场重点打击走私影片的发行、放映行为,共立案查处了6家放映单位;电子游艺市场重点打击有奖电游和严禁中小学校200米以内设置电游室;音像市场和书报刊市场则立足于“扫黄打非”,先后收缴或销毁非法音像制品达万余盒,非法书报刊1.8万册,查处传播淫秽、反动出版物案17起。是年,岳阳市连续2年被评为全省的“扫黄打非”先进单位。与此同时,还对音像市场进行了以总量控制为中心内容的整顿,对原有的经营单位进行重新登记,取缔不符合开办条件的录像厅20余家,并全面启用文化部统一印制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