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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2-26 12:00

    “八五”期间,全市国土部门认真贯彻土地基本国策,大力推进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国土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480万亩,其中一级保护区430万亩,二级保护区50万亩,审批国家建设、乡镇村集体建设、农民建房三项用地63597亩,其中占用耕地16750亩,核减用地2779亩(其中核减耕地1229亩);开发复垦土地203561亩(其中耕地26169.8亩)。1991年率先在全省开展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首期在新火车站附近确定有偿出让948亩,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的原则,采取协议、招标、拍卖3种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40~70年,被省国土局誉为全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报春花。1992年9月5日,在屈原农场拍卖土地6宗756平方米,为市国有土地拍卖出让之首,成交额31万元。“八五”期间,全市共出让土地12960亩,土地有偿出让7.44亿元(含成本)。1992年被评为全国土地开发复垦先进单位。地籍管理、土地宣传、农业区划、土地执法等基础业务工作逐步规范,1994年被评为全国土地管理教育先进单位。1995年土地详查、土地管理宣传工作被授予全国先进单位。1993年,市国土局副局长贺树清被评为全国土地详查先进工作者。1992年,戴恢先副局长被评为全国土地监察先进工作者。
    1996年,围绕土地管理和利用方式转变,主要做了三个方面工作:
    一、落实耕地保护措施。加强基本农田管理,市、县两级出台了《基本农田保护若干规定》,建立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审批、损失补偿、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全年共审批各类非农建设用地27932宗,6528亩,占省下达年计划82.7%,比上年同期减少5756亩,占用耕地2324亩,占省下达年计划的87%,共审批农业建设用地项目92个,2215亩。在审批中,共核减建设用地项目145个,核减用地847亩,其中核减耕地330亩。查处各类违法用地案件219起320亩,其中拆除违法占地建筑14起7600平方米,没收房屋6起532平方米。
    二、加大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力度。全市共出让土地796宗,2252亩,有偿出让收入6527万元(含成本)。举行首次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其拍卖土地1764平方米,成交额131.28万元。进一步加强划拨土地和出让后土地管理,同时配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企业土地资产重组工作。全市共补办划拨土地转让、出租、抵押3508起,2230亩,补收出让金448万元,收回51个单位闲置土地196亩,已重新出让125亩,全市共对市针织印染总厂、电子仪表厂等116家破产企业的201宗,1847亩的土地资产进行评估,资产额为8591万元。其中土地收回后变卖出让148亩,出让金976万元,全部用于安置破产企业职工,企业重组划拨土地1044亩,盘活土地资产7802万元。
    三、加强基础业务工作。在全市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市区50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任务完成90%,各县(市)、区完成1~2个建制镇地籍调查任务。在全市开展土地变更调查工作,为农业普查提供了基础性资料。云溪区农用土地分等定级全省试点工作顺利通过省级验收,在方法上,为全省开发农用土地分等级工作提供了经验。加强了地价评估工作和日常地籍管理。各县(市)都成立了地价评估机构。全市共调处土地纠纷1265起,已结案1143起。加强了测绘管理,完成了测绘换证工作,开展测绘标志普查工作。
    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土地对市场的基础性配置作用发挥不够好,存量土地盘活不够,越权批地,乱占滥用耕地以及土地非法转让案件时有发生,且查处难,到位难,土地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