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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文化市场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0 12:00

1980年后,文化市场陆续出现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录像放映、舞厅、卡拉OK厅、书摊和桌球等多种文化活动,逐步形成多门类、多层次、多渠道发展的新格局。在适应人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及沟通文化艺术的生产和流通流程,促进文化艺术生产和经营的竞争,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部分文化艺术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忽视了文化艺术的意识形态属性,全神专注于经济目标,听任市场价值法规的左右,以赢利为目的,使黄色书刊和淫秽录像干扰健康、正常的文化市场。1988年初,市文化局建立文化市场管理科,后又成立岳阳市文化市场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场设立同样机构,共建文化市场管理站11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乡镇和街道建立文化市场管理领导小组,文化辅导员为文化市场管理专干,形成市、县(区)、乡三级管理网络。并建立市、县(区)文化稽查队,配专职和兼职稽查人员,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以杜绝各项非法文化活动的发生。

1991~1995年,境内文化市场渐趋繁荣、规范,逐步发展为大市场。经营项目由1991年的戏剧、电影、录像放映、书摊等简而少,发展到1995年集演出、音像、电影、娱乐、美术、书报刊、业余艺术培训和对外交流等繁而多的八大市场局面。1991年,全市仅有文化经营项目2800余个,至1995年,共有文化经营单位5218家,从业人员达3万人。

文化市场的管理经历从粗放型管理、单项整顿到依法行政、规范化管理、全方位整治的转变。1991年,市场管理以深入贯彻《湖南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以舆论为先导,以清理为基础,以办案为重点的指导思想为主,开展以“扫黄打非”为重点的文化市场检查、清理、整顿。全市共收缴淫秽录像音带8488盒、录像带496盒、音像设备14套、非法复制录像带370多盒,复制音带701盒,对21个有问题的单位进行清查、清理,依法处理7个违法违章单位。1993年,市场管理依法建制,加大制度建设的力度,全年出台各项管理制度6个。1994年,市场管理的工作重点由大发展转向大治理,贯彻“抓整顿,保净化,求规范,促繁荣”的方针,精心抓电子游艺、录像发行放映、歌舞娱乐场所、书报刊市场四项整顿。1995年,市场管理由治理整顿转移到规范化管理,从抓市场导向和完善机制入手,一、集中抓了“扫黄打非”,全市全年收缴非法出版物1.8万件,在市城区收缴黄色书刊83本,色情淫秽录像带13盒,影片1部,查处出租放映色情、淫秽录像和电影案件6起,交司法部门判刑一人,刑事拘禁二人,取缔无证经营录像放映26家,查禁歌舞、卡拉OK厅播放的《我是中国人》等反动、色情音碟1363张、曲目241首。二、关闭有奖电游,刹住赌博歪风。市区27家有奖电游,在全省率先取缔此项娱乐项目。并举办有各门类经营业主和工作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学习有关法规,提高他们执法和守法的自觉性。1996年,市场管理由以前的“运动式色彩”转为依法行政,全面实施规范化管理:一是统一执法文书,规范市场管理;二是搞好业务培训,加强队伍建设,全年有市、县(市)两级管理与稽查机构13个,管理与执法人员98人,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和农场。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净化文化市场,坚持日常稽查和集中打击相结合,综合治理与专项整顿相结合,使整个文化市场出现空前的繁荣和异常活跃。全市有歌舞厅、卡拉OK厅294家,音像制品经营单位193家,电子游艺厅452家,民间职业剧团21个,相应步入良性循环的市场经济轨道。市城区的96家歌舞娱乐业经营单位,有1/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自行关停,代之而兴起的20家新开娱乐场所。1998年,围绕“文化法制年”,深入贯彻《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理顺音像市场管理体制,顺利接管广播电视部门原管的部分音像经营户;实现清理整顿和“扫黄打非”制度化,做到随时抽检、每月例检和按季节集中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