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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农村群众文化组织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0 12:00

农村业余剧团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农民分得了土地,乡、村政府支持以民间艺人为主力,与爱好戏曲活动的中青年男女,组建业余剧团,演唱农民喜爱的传统戏和现代戏,成为农村群众文化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1953年,各地试建乡俱乐部,至1956年,各类高级农业社中普及农村俱乐部,农村业余剧团纳入俱乐部中。1958年,人民公社普建文工团,多系脱产活动。1960年,文工团因天灾而自动停止活动。1963年后,农村经济好转,农村业余剧团又恢复活动,有的脱产或进行营业性演出。后因强调“以粮为纲”,农村剧团必须“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因此一些脱产或进行营业性演出的剧团,被当作“黑剧团”取缔,强令停止活动。“文化大革命”中,农村业余剧团被迫解散,由当地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取而代之。1978年,宣传队又被复活的业务剧团取代,大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禁锢的优秀传统戏解冻,农村剧团竞演传统戏,深得群众欢迎。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剩余劳力增多,农民有时间和经济条件从事文艺活动,一大批专业剧团又应运而生,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电视进入农家后,专业剧团又因收入下降而自动解体。农村业余剧团又在节假日和农闲时,活跃在广大农村。1997年,临湘市儒溪镇农民剧团和汨罗市城郊乡的群星剧团,获省文化厅授予全省“百佳农村剧团”称号。1998年,岳阳“三自”花鼓戏剧团和华容县北景港镇花鼓戏剧团荣膺省文化厅授予的“百佳农村民间剧团”。1999年,全市农村业余剧团达180多个。

农村俱乐部30年代初期,平江、岳阳和华容等县苏区曾建俱乐部,以平江长寿街俱乐部活动多,名气大。1953年开始,各县试办乡级农村俱乐部,以后逐步发展。1956年,农业社普遍发展,原建乡俱乐部不适应新生农业社的活动,于是被大批农业社俱乐部取代,将业余剧团、图书室、幻灯宣传队、夜校等业余群众文化活动统筹开展,统一领导。各县还建立一批中心俱乐部,以统帅周围俱乐部的活动。1958年,普建人民公社。原有农业社解体,又在生产大队组建农村俱乐部。1961年,开始调整巩固,农村生产大队俱乐部减少。为了加强农村俱乐部的建设,各县成立农村俱乐部工作委员会,由1名副县长任主任,中共县委宣传部部长任副主任,并设办公室于文化行政部门,负管日常工作。于是农村俱乐部又逐步恢复发展,统筹乡村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直至“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消亡。以临湘县为例:1953年1个。1956年3月止,共建414个。1958年446个。1960年683个。1961年151个。1965年12月,又增至294个。1966年后消亡。

农村集镇文化中心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文化部和共青团中央联合发出《关于活跃农村文化生活几点意见》的通知后,1980年,岳阳县文化馆率先在新墙、筻口等地试办文化中心,获得经验。国家文化部和省文化厅检查验收时,肯定了成绩。1981年8月,中共中央第31号文件提出,要求农村集镇建设成为文化中心,作为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基础。各县遂在部分农村集镇试办文化中心,分批发展。农村集镇文化中心,一般由文化站管理,有各类群众文化活动,内容丰富,深受广大群众欢迎,发展迅速。1985年,汨罗市汨罗镇、岳阳县新墙镇、临湘县江南镇等文化中心,受到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总工会和团省委等部门的联合表彰与奖励。1995年,省文化厅授予华容县北景港镇、平江县嘉义镇和临湘市江南镇等3个文化中心为“百强文化中心”。1999年,全市217个乡镇,基本形成了规模不等的文化中心。

文化专业户1980年后,农村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群众文化组织由原有的集体办,国家扶持变革为国家办、集体办、联户及个体办的多层次组织形式。一批文化专业户涌现,活跃了群众文化生活。文化专业户(习称文化户)的经营方式分为三种类型:一是以文为业;二是兼营文化;三是部分富裕农民自办文化设施,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文化户经营的文化活动项目有电影、电视、录像、电子游戏、图书、桌球、卡拉OK、曲艺、皮影、杂技魔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