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个体防护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1 12:00

下湖打草、捕散子鱼、砍芦苇、放牧、开荒种植等是疫区居民接触疫水、感染血吸虫病的主要方式。1951年5月,《临湘县血吸虫病疫情报告》载:以一种方式接触疫水的206名患者中,打湖草的95人,放牛的40人,戏水的25人,捕鱼、洗衣物的各23人。50年代,动员和组织农民入湖打草积肥,是每年春耕生产的中心任务,境内每年入湖人数在10万人以上。

1956年起,由疫区各县政府统一组织开展下湖打草、捕散子鱼的血吸虫病防护工作:一是建立机构,每年春季各县成立打草防护指挥部,区社成立指挥所,大队成立打草防护小组,血防人员到社、队层层训练防护员,并随打草队伍入湖指导、督促;二是各县打草防护指挥部每年入湖前发布打草防护布告,层层制订防护公约,明确划分打草范围和界线,落实防护措施;三是入湖前做好打草现场准备,修好入湖通道、搭好便桥、在草场开沟沥水,以减少涉水机会,挖好临时水井及厕所,做好工棚附近的灭螺、灭蚴工作;四是要求入湖人员备有防护布袜、胶鞋等防护用具,带足血防部门免费供应的松香酒精、防护油等防护药物,做好饮用水灭蚴工作。1958年6月,中央血防办在湘阴县召开全国防护工作会议,会上介绍了湘阴县打草防护经验。

1955~1960年陆续围垦建立建新、君山、钱粮湖、黄盖湖、屈原农场,从非疫区迁入近10万居民到新围垸生产。由于灭螺、管粪、管水和防护工作跟不上,曾发生大批急性血吸虫病感染。1959年,临湘县围垦黄盖湖过程中,聂市公社高潮、和平两个大队130名参加围垦的劳力有108人发生急性血吸虫病,死亡8人。该公社当年发生急性血吸虫病278人, 全市当年急性发病人数达1187人。

1960~1963年,各县城、镇机关单位以及部分省直单位,纷纷到湖洲办农场生产粮菜,入湖人数增多,防护工作难以跟上,急性血吸虫病发病率逐年上升。1964年达3741人,其中华容县1368人。幸福公社团山大队350人下湖,有146人感染急性血吸虫病。

1965年2月20日,岳阳专员公署颁布《关于禁止捕散子鱼和作好春季防护工作的布告》,规定下湖打草严禁接触疫水,坚决作好集体和个人防护,禁止下水捕散子鱼。当年境内急性血吸虫病下降到850人。

1970年后,疫区各县、农场先后作出禁止下湖打草的决定,继而在流行区实行“三禁”(禁止打湖草、捕散子鱼、敞放耕牛)。每年由疫区县政府颁布“三禁”布告,印发宣传资料,血防单位备足防护物资,固定专职预防干部,配合区社领导下湖督促执行。

从1970年起,湖南、湖北两省开展毗邻地区 “三禁”联防。1975年正式成立联防指挥部,由参加联防的县(市)、区轮流值班组织。毗邻双方派出血防人员,依据地形和交通情况开展联防协作。临湘县、黄盖湖农场与湖北省蒲圻县联防;岳阳县、临湘县、北区、郊区、华容县、湘阴县、钱粮湖农场、君山农场、建新农场与湖北省荆州地区的监利县、洪湖市、石首市、公安县联防。省内则湘阴县与沅江、益阳县实行三片联防。各县、农场除派专干参加湘、鄂两省联防外,还固定专人参加分片联防。每年春、夏两季组织干部、民兵、血防人员在沿湖疫区重要码头、交通要道设立联防岗哨,开展“三禁”防护工作。到90年代,联防协作形式除湘鄂两省间联防继续坚持开展外,其他联防片基本都处于停顿状况。湘鄂两省联防也由“三禁”为主逐步发展到以“加强协作,交流经验,保持联络,增进友谊”为主要内容。

1984年,疫区进一步作出禁止到疫区湖洲打草、放牧耕牛、捕散子鱼和游泳戏水的“四禁”规定,并固定专人执行“四禁”防护工作。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1987年起,每年9月对湖区水上流动人员、沿湖(堤)经常接触疫水人群,以及敞放在江湖有螺洲滩的家畜,口服吡喹酮进行血吸虫病人畜同步化疗,通过控制传染源、降低易感地带钉螺阳性率以预防新感染。至1989年,全市共化疗人员1258万人次,其中外地水上流动人员106万人次;化疗耕牛476万头、生猪437头。据岳阳县春风农场、华容县幸福乡东浃村、湘阴县杨林寨太合围村3个试点区1989年秋统计,化疗3年后,钉螺阳性率由1.17%降到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