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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服务质量管理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1 12:00

清末民国时期,饮食服务由各行业同业公会议定条规,对服务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各县县城大型饮食店、旅社,讲究客规,注重特色。岳阳县味腴酒家、九益包面馆, 平江县一枝春酒席面食店,华容县蒲园、双喜园、长春园等酒家,均有各自服务特色。如华容县蒲园、双喜园,客人进店,餐前餐后2次打把(递毛巾)送茶,先吃后算,堂上有艺人说唱;较大的餐馆雇专人跑堂,称为堂馆,使用专门术语,如“落锅起”(下面条不煮烂)、“带迅干”(快下少汤)、“溶排”(煮烂点)、 “轻挑”(分量少)、“重挑轻盖”(多量少用码子)、“双油”(两份油)、“免码来源”(原汤不用盖码)、“码子过桥”(码子另加菜碟)、“免青”(免香葱)、“免红”(免红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境内商业部门强调文明经商,礼貌待客。50年代,饮食服务业以私有私营为主,服务沿袭旧法,遵循旧习,无完整的规章制度。1957年城乡饮食服务业分别归口管理后,管理工作以食品卫生和服务态度为重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960年,贯彻执行卫生部、商业部颁发的食品卫生“五四”制(食品卫生“五四”制即中央卫生部、商业部 1960年2月13日颁发食品加工销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一、由原材料到成品实行“四不”;二、成品(食物)实行“四隔离”;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四、环境卫生采取“四定”;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颁布,各县强化卫生质量管理。各行业店 (点)成立爱国卫生领导小组,班组设立卫生监督员,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守则和奖罚办法。店前店后、生产车间、楼堂客房划分卫生责任区,较大的饮食店设立消毒灶(锅、柜),设卫生筷箱,经常开展“除四害”活动。每年定期进行3~5次卫生检查。60年代中期,基本消灭旅社的臭虫、虱子,饮食店厨房、餐厅、储藏室基本消灭苍蝇,减少老鼠危害。冷饮厂(店)建立从生产到销售的卫生标准和监控规定。

“文化大革命”初,各地曾出现服务工作简单化的偏向,1970年后开始好转,饮食服务行业先后开展“双学”(指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学插旗”(学华容县插旗供销社的经营管理)等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服务质量逐步提高。

80年代,各企业采用量化管理、依法管理的办法,把服务质量纳入经营承包的内容,与经济利益挂钩,变软指标为硬指标。同时各种新型服务手段被大量采用,国外的服务技巧也被引进吸收。1990年,县城以上的宾馆均按照星级宾馆要求进行管理。岳阳市区的岳阳宾馆、国际大厦、云梦宾馆、商业大厦宾馆、湘苑宾馆、晓朝宾馆均实行规范化服务,形成质量监控系统,实行全方位、多功能昼夜服务,各种服务项目达百项以上。

90年代,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优质服务、绿色消费观念的全面提倡,饮食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管理得到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与监督,各县(市)、区、场工商部门均成立消费者协会组织,协同物价、卫生防疫部门等对饮食服务业的服务质量进行必要的行政监督和调解,形成以行政监督、社会监督为主,法制制裁为辅的全方位服务质量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