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阅读

第三节 照像业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1 12:00

境内照像业始于清光绪十八年(1892),巴陵汪继真自广东学艺返乡,在羊叉街开办照像业务。清宣统二年(1910),平江县孔四成在县城南街福音堂开设照像馆。宣统三年,湖北人余松斋与汪继真合伙在油榨岭开设玉壶冰照像馆,此为岳阳城区第一家照像馆。至民国时期,岳阳县城先后开设留真、楚华楼、聚仙楼、美光、同升、宛在轩、华光、三醉亭、容华、茶华等10家照像馆,店主借岳阳的湖光水色、名胜古迹,拍摄风光照片,收益颇丰。民国初年,平江县城挂牌开店的还有万身藏、又我室、镜中天3家,民国10年,外县余青华在华容县城东大街首开照像馆。16年,衡阳人黄艳芳到华容县开馆1处。18年,临湘县有照像馆3 家。

抗日战争期间,各县县城相继沦陷,民族照像业被迫停顿照像业务清淡。抗战胜利后,照像馆陆续恢复。至1949年,城镇共有照像馆20余家,其中岳阳县城先后开设福记容华、合记容华、天然、金园、银光、湖山、远东、唯一楼等7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照像业归口国营饮食服务公司管理,成为服务业的主要经营部门。1955年,各县城共有照像业22家,从业人员60余人,除私营外,国营商业也开设照像馆。照像设备比较简陋,玻璃棚摄影场,借用日光,采用活动木制框玻璃架印像,底片和像底夹在架内,借助日光曝光。洗像则用煤油灯,以红纸贴上小窗口遮住光线进行操作。

1956年,私营照像馆纳入公私合营系统,农村供销社则按“一点一店”原则,将少数私营照像户纳入供销社系统,网点减少,业务清淡。1957年,岳阳、平江、华容、临湘、湘阴5县城关照像馆只有7家, 比1955年减少64.18%。岳阳县城公私合营前照像馆发展到10家,从业人员37人,日营业额300~500元。公私合营后合并为天然、湖山、容华3 家照像馆,从业人员22人,隶属岳阳县福利公司的照像、钟表、镶牙总店。与1955年比较,网点收缩70%,从业人员减少40.5%。

60~70年代,开始用自动快门像机照像,采用电子定时印像机印像。1970年,在岳阳县城南正街综合商店开始经营照像器材,营业收入有所增加。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照像馆规定:结婚穿婚纱礼服不照、穿奇装异服不照、斜身歪头姿态不照,只照正面像、手捧“语录”像、“造反”姿态像,配光、布景、姿式、服饰、发型等都受到限制,照像业经济效益每况愈下。1968年,岳阳县照像业利润仅931元,比1966年下降55.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照像业进入国家、集体、个体一齐上的发展时期。照像由商店走向家庭,专业照像馆除拍摄大型会议照、喜庆照、工作照外,对私人照像大大减少。照像业转向扩印、供应照像器材和深入旅游景点拍摄,或拍摄广告画面等,服务领域拓宽,服务设施改进。市区先后开设的旭日、天然、容华、湖光、桥头等国营照像馆,从业人员增加,技术不断更新,1984年,市饮食服务公司筹集资金从日本购进放大机,改善冲洗设备,以后又购置全自动彩照扩印机,日扩印能力达2万多张。各县国营照像业不断改善经营条件,增加服务项目,业务进一步发展。同时,个体、私营照像网点大量增加。

90年代,国营照像馆先后退出市场,或出租、或承包给个体私营经营。个体私营照像网点,遍及城乡。1999年,境内登记注册的大小照像馆265家,注册资金5182万元,专业人员2343人。其中规模较大的有市区的巴黎摄影城、青春照像馆、喜洋洋照像馆、欧美影楼等私营网点和长沙樱花婚纱分店。照像冲洗、扩印采用电脑控制技术和数码摄影技术。婚纱摄影逐渐由市县城镇波及到农村,成为照像业经济增长点。照像器材家庭普及率越来越高,专业照像馆的洗印业务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