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陶瓷器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1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陶瓷器由私商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陶瓷器主要由国营商业、供销社和私营商业3家经营,境内每年从景德镇、唐山、湛江、德化及长沙铜官等地组织大批陶瓷器供应市场,国营商业和供销社购销量占70%以上。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日用陶瓷器归口供销社经营。 1959年,日用陶瓷器定为二类工业品,实行计划管理。陶瓷厂生产的产品由供销社包销。供销社每年还从外地调进大批陶瓷器,增加花色品种,调节市场供应。 50~60年代,人民生活水平低,购买的陶瓷器均为低档的水缸、饭缸、菜缸、水壶、粗瓷器等,市场年均销售陶器60多万件、瓷器880万件左右。80年代,细瓷、高档瓷、工艺美术瓷、成套茶具需求量不断扩大,高档餐具、茶具进入寻常百姓家庭。70年代销售细瓷器只占销量的25%,80年代增至40%以上。1985年,销售各类瓷器1813.1万件,其中细瓷器720万件,占39.7%。与此同时,各类陶器需求量不断缩小。1992年,供销社仅购进陶器 20万件。

岳阳市瓷厂生产的精细日用瓷器、工艺美术瓷器除运销湖北、安徽、广东、四川、陕西、河南、浙江等省外,每年还经香港出口约100万件,转销欧、亚、美等洲10多个国家和地区。

1978年后,日用陶瓷器开放经营,实行多渠道流通。1983年,供销社对陶瓷器生产厂家取消统购包销,改为合同订货。1988年,境内供销社系统销售各种瓷器1943.2万件,占社会总销售量的 81%。至1990年,个体陶瓷店、厂家直销点增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供销社系统以扩大陶瓷器批发为主,同时拓宽陶瓷器的经营门路,向建筑、卫生、电器用瓷经营业务发展。90年代中期,个体经营突飞猛进,同时,县以下供销社逐步实行工业品社有民营改革,供销社集体经营的陶瓷器购销业务逐渐萎缩。 1999年,全市供销社系统仅销售瓷器130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