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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1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蔬菜全系私营商贩经营。城镇人口不多,蔬菜供需基本平衡,市场平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内蔬菜基地不足2000亩,蔬菜仍由私营商贩经营。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城镇人口逐年增多,蔬菜供需矛盾日渐突出,各级政府把解决好居民吃菜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一是不断扩大蔬菜基地面积。1990年,全市蔬菜基地达5万余亩,其中市郊常年菜基地10530亩,市属二级基地16800亩。二是在蔬菜基地建设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 常年菜基地绝大部分稳产高产,旱涝保收。三是在经济上对菜农实行多项优惠政策,调动菜农种菜的积极性。蔬菜市场供应总目标是:淡季不淡,旺季不烂,价低长沙,确保供应。经营形式由统购包销、产销一条鞭发展到价格放开,合同定购与自由购销并存,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的局面。90年代中后期,全面进入市场自由购销、市场定价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