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国营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4-11 12:00

议价收购 1949年7月岳阳解放后,国营公司即随行就市收购粮食。1951年,各县成立粮食支公司,负责粮食供销业务。1952年1~6月,岳阳、湘阴、平江、临湘4县共收购粮食15120吨(稻谷,下同),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停止议价收购。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粮食工作的决议》精神,粮食部门可以用协议价格收购农民部分余粮,作为粮食统购的必要补充,活跃粮食市场。是年,收购议价粮食575吨。1965年,油菜年景较好,境内计划外收购菜油200吨。1966年收购议价粮食8975吨。

1969~1977年,批判“利润挂帅”,议价粮油停止经营。

1978年,恢复粮油议价业务。生产队多余粮食可按议价出售给粮食部门。议购粮食7585吨、食油837.5吨。

1984年,以县为单位完成全年粮食征、超购任务后,实行多渠道经营,允许各单位、个体户自行采购和贩运粮食。岳阳地区和各县(市)相继成立粮油议购议销公司。粮食部门议价收购粮食17580吨。

1985年,议价经营进一步搞活。粮食部门在搞好粮油计划收购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粮油议购。全年共议购粮食7890吨,其中从外地组织和议购本地紧缺的黄豆2325吨、面粉450吨、玉米480吨;议购食油474.1吨。与全国14个省市、65个县(旗)发生业务往来,议购的商品有面粉、面条、大豆、绿豆、食油、芝麻等。议购品种由1984年的16个增至47个,机构网点由65个增至106个。

1986年,议购议销打破封闭经营的格局,努力发展横向经济联系,以经济特区为窗口,以大、中城市为据点,与25个省市、66个地区、315个县建立不同形式的经济联系,经营量22万吨,比上年增长 72.6%。粮食系统还在全国建立6个联营点,与当地4个饲料厂、21个酒厂、3个粉丝厂、5个镇办食品厂开展联营。

1988年,粮食部门进一步扩大议购业务。就地收购议价粮20多万吨,调进和收购粮食31650吨。在湖北、江西省交界处设立18个临时交易所,购进稻谷、大米4000吨。在没有定购任务的国营农场收购议价粮1万多吨。

1989年,在资金紧缺的情况下,粮食部门从50多个业务往来户引进贷款3434万元,“借鸡生蛋”,扩大议购,共议购粮食404010吨。

90年代,境内库存粮食饱和,粮价回落,粮食部门面临有粮收不进、销不出、调不走的困境。为了保护农民的利益,缓解“卖粮难”困难,粮食企业挤出仓容,议价收购农民余粮。所收粮食,除市销外,部分“议转平”,充实国家储备库存,1991年,共收购议价粮10.59万吨。

1994年后,依据市场对粮食品种的不同需求,适当控制早稻等常规品种的收购量,拉开早稻与晚稻及优质稻的价格差距,鼓励农户多售优质稻谷。议价收购量有所减少,质量却有提高。

1997年后,市场粮价与定购粮价大体持平,有时市价低于定购价。国家实行粮食保护价敞开收购,不限品种、数量,不停收、拒收。1999年,定购粮与保护粮同价。所收粮食统称国家商品粮收购。

1993年,食油全部改为议价供应,停止从外地购进食油,主要依托当地市场,量出为入,进行收购,年收购量2000吨左右。

议销 1952年,各县粮食公司根据“以收助销”的原则,组织粮食议销。1~6月,岳阳、湘阴、平江、临湘4县议销大米18585吨。1953年11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议销停止。 1962年,粮食部门为平抑粮价,调剂余缺,恢复议购议销业务,议销粮食710吨(贸易粮,下同)、食油3.15吨。1963年,按国家规定,议价收购的粮油,在保证完成国家议价收购计划和上调计划的前提下,就地议购,就地供应。议销粮食6510吨、食油179.7吨。1966年4月,农村粮油市场陆续开放。为支援春耕生产,岳阳地区分配各县议销粮2500吨。1969~1977年,岳阳地区食油议销821.6吨。1981年因自然灾害影响,社员口粮水平下降,4~7月,议销粮食1.25万吨。1983年3月30日后,凡是议购进来的粮油品种都可以议销。花生果、芝麻取消平价和计划内议销价格,全部按议价销售,绿豆部分按议价销售。

1984年,农村议价粮销售以大米为主,边远山区可议销部分原粮。对农村集体商业和有证个体商户从事粮食加工贩运或生产、加工饲料,尽量给予方便。饮料、酿酒用粮、城市牲畜饲料和工商行业计划外用粮, 一律供应议价粮。市粮食局成立议购议销公司,城乡98个粮店设议价经营柜,与120多个县发生业务往来,全年议销粮食110375吨、食油1209.95 吨。 1985年4月1日 , 绿豆、芝麻等粮油小品种退出统购、定购,一律实行议价供应。1986年,将接待旅游、外宾单位等项目粮(油)改按议价供应。销售议价粮5.16万吨、食油 1337.8吨。随着粮食政策的调整,市区议价粮油供应范围和数量逐步扩大。1~7月,市南区粮油公司议价销售绿豆20吨、花生果2.5吨、饭豆5吨、芝麻13.6吨、小麻油6吨,与上年同期比较,增长20~80%。

1988年4月,行业用粮全部放开,议价公司对全市用粮大户进行摸底测算,分别与他们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全年内销议价粮油72134吨。1988年秋汛灾情严重,为了平抑市场粮价,在安排灾销粮和保证议价粮油内销的同时,充分利用产粮区粮源的优势,先后举办或参加8次跨省的区域性粮油商品交易活动,销往外省、区粮食10347吨。

1989年1月,对议价销售的粮油主要品种实行进销差率管理。粮食进销差率,县内购进、县内销售的不超过12%,销往省内、县外的不超过13%,销往市场的不超过10%。食油进销差率,县内购进、县内销售的不超过8%,销往省内、县外的不超过9%,销往市场的不超过7%。出省的稻谷、大米,必须办理“准运证”才能外运。1990年,全市议销粮食 34045吨。

90年代,市场疲软,粮价起伏不定。粮食部门调整议销粮食经营策略,在服从国家计划、保持市场稳定的前提下,采取灵活多样的经营形式和方法。

1992年,平江、湘阴、汨罗、岳阳、临湘5县(市)将19个农村米厂划归当地粮站统一管理,实行收购、加工、销售一条龙经营,有12个厂实行工贸结合联营,做到总体不亏,双有盈利。

1994~1995年,市场粮食销路看好,粮食部门采取平、议价库存品种互相串换的办法,推销适销对路的品种,共议销粮食16.15万吨。

1994年初,境内发生粮油涨价风波,粮食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制定的有关政策规定,采取限价不限量,挂牌降价,敞开供应。1~3月,全市共销售粮食9万吨。虽然经营发生亏损,但有效地稳定市场平抑粮价, 取得显著社会效益。1995~1996年连续遭灾,湘阴、华容等县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粮价异常波动现象,通过抛售议价粮,及时平息涨价风波。

1998年,国务院、省政府明令禁止降价销售粮食,全系统中止签调销合同粮食8.25万吨。而市场粮价低于定购粮价,无法顺价销售。在国家的支持下,通过采取“新粮陈粮,加权作价,分别批次,有盈有亏,总体核算,实现利润”的经营方式,相应完善企业自主定价、自负盈亏的作价办法,使有价有市的局面逐步形成。6~12月共销售粮食74255吨,全年议价经营盈利396万元。并适时处理陈化粮。

粮食部门不断改进经营办法,扩展粮油销售渠道,主动推销粮油,并取得有关部门支持,争取粮食出口,1998~1999年共出口粮食44600吨。

食油议销,由粗放型的原油经营改为加工精炼出售。本着购得进、销得出,略有利润的原则,由企业自主决定经营办法,不受国家计划制约。1990~1999年,食油销售量年均3257吨,其中精炼油销量逐步增加,约占总销量的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