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机构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地、市级机构

1973年5月,岳阳地区革委会成立“三废”治理办公室,负责全区工业“三废”的管理、治理和综合利用。1975年4月,撤销地区“三废”办,成立岳阳地区革委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行政编5 人,正处级,作为地革委管理环境保护的职能机构。1976年2月,地区环保办下设岳阳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定事业编20人,正科级。1977年12月,下设岳阳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定事业编10人,正科级。1979年3月,地区环保办内设秘书科、监督治理科。4月,地区革委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岳阳地区环境保护办公室,正处级,定编15人。撤销岳阳地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人员并入岳阳地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1983年10月,地区环保办与地区基建局合并,成立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内设环保科,对外保留地区环保办名义。1984年3月,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处更名为地区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机构不变。1985年1月,地区计委与地区城建环保局合并为地区计划建设委员会,将地区城建环保局的环保科升格为地区环境保护局,为地直局级事业单位,未定编,实为16人。3月,地区环保局内设办公室、防治管理科、科技监测科。1986年3月,地区环境保护局撤销,并入市环境保护局。

1983年9月,岳阳市组建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科,对外称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2月,市城建环保局下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科级)。1984年7月,市环保办定编18人,市环保监测站定编 35人。10月,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更名为岳阳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副处级,内设办公室、管理科,下设岳阳市环境保护监测站。1985年6月,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分设为市建设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办公室。市环保办为局级事业单位,内设、下属机构不变,增设排污收费监理站。8月,市环境保护办公室更名为岳阳市环境保护局,为县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环境管理科、监测科技科,下设环保监测站、排污收费监理站。

1986年3月,地、市环保局合并,组建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定编37人。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环境管理科、自然保护科;下设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外同时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牌子)、市征收排污费监督管理站(后更名为岳阳市环境监理站)。共有编制65人。1999年12月,市环保局内设办公室、污染管理科、自然保护科、法制宣教科、科技监测科、政工科;下设环境监理站(对内视同科室,与机关统一管理)、环保监测站、环保科研所(与监测站两块牌子,一套人员,统一管理)。

二、县(市)、区机构

1977年3月,成立平江县革委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干部1人。次年10月,成立岳阳市革委会环境保护办公室。1979年5~12月,湘阴、汨罗、临湘、华容、岳阳4县分别成立环境保护办公室。1981年7月,平江县革委会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同年,撤销岳阳县环境保护办公室,并入岳阳市环境保护办公室。1983 年10月,成立岳阳县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办。1984年1~6月,华容、临湘、平江、汨罗、湘阴5县环保办与城建局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保局,汨罗县城乡建设环保局内设环保办,其余4县城乡建设环保局内设环保股。同年6~10月,市南区、北区、郊区相继成立城建环保局,内设环保办(股)。1985 年,岳阳、华容、临湘、汨罗4县环保办与城建局分设,1986年10月,平江县环保办分设。1987年4月,湘阴县环保办分设。1988年,南区成立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环保办。1990年,汨罗市、临湘市、南区、北区、郊区环保办改为环保局。至1995年,各县(市)环保办均更名为环保局。1996年4 月,成立岳阳楼区、云溪环保局和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办。1998年1月,成立君山区、南湖旅游度假区环保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