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野生动植物保护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一、野生动物保护

境内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与习俗古已有之。民间有带宗教迷信色彩的戒杀生习惯,放生、拒绝食用野生动物;有的猎人不猎杀孕兽、幼兽,渔民捕大放小,不捕散籽鱼。还有人对珍稀、特异或特定野生动物抱崇敬、畏惧心理,不加伤害。民国3年,《湖南政报》载《狩猎法》,37年,湖南省建设厅发布《修正狩猎法》;均提出保护有益鸟兽,限制狩猎。这些法规在境内各地颁布、转发,与乡规民俗相互配合,对保护野生动物起到一定作用。

50年代,各级政府对猎户、猎枪进行清理登记,加强管理,狩猎活动逐渐减少。1954年,华容县成立猎民协会,由公安局向会员发给《猎民证》和《猎枪证书》,方能狩猎。1957年11月,召开猎民代表会议,明确不能猎杀虎、麂、水獭、啄木鸟等珍稀有益动物。期间,各地亦有类似举措。“大跃进”时期,麻雀被列为“四害”之一,大加捕杀。不久,这一错误得到纠正,麻雀重新受到保护,其种群数量迅速恢复。60年代以后,环境污染日趋严重,森林植被锐减,生态环境日益恶化,野生动物深受其害。至70年代末,虽采取一些保护措施,但种群数量仍在急剧减少。

1979年,境内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试行)》,保护珍稀野生动物和鸟类、蛙类、蛇类等有益野生动物,由环保部门负责统一监督管理。1981年,华容县洪山头镇常宁村村民在长江边新江渡口捕获一头体重59.25公斤的雄性白鳍豚,交由中国科学院武汉水生生物研究所饲养,取名“容容”。1982年3月,岳阳地区科委、建委、外贸局、环保办、林业局、团委联合发出《关于加强鸟类保护的联合通知》,就爱鸟宣传、鸟类保护与管理,禁止乱捕滥猎等作出明确规定,各地逐渐形成爱鸟护鸟风尚。同年4月,岳阳地区农业局、外贸局、工商局、环保办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保护青蛙的通知》。1984年,先后建立平江仙姑山草保护区、君山自然保护区(后改为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羊角山鹭鸟保护点等一批鸟类保护区域。各级环保部门会同工商、公安、渔政、林业等部门,每年开展几次保护野生动物的执法检查,查处捕猎、贩卖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1984~1987年,市环保局在有关部门配合下,对市城区集贸市场、车站、码头等处进行20多次突击检查,查获、放生大鲵(娃娃鱼)400多公斤,蛇400多公斤,青蛙750多公斤,白鹇、草鸮及其它益鸟20多只。1986年4月,市环保局和湘阴县委、县政府对保护白鲟的渔民进行表彰,在当地引起反响。此后,市环保部门对保护野生动物有贡献的40多位个人和10多个单位进行精神和物质奖励。

1988年,境内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湖南省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条例》及相应的保护名录,制订一些保护野生动物的地方规章。11月,市政府办发布《关于严禁猎杀、倒卖珍稀野生动物的通知》,对打击不法行为起到良好作用。1989年初,市环保局根据群众举报,在公安、工商等部门配合下,查处数起贩卖国家保护动物大鲵和穿山甲事件,没收放生大鲵200多公斤,穿山甲12只。同年3月后,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境内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工作分别由林业、渔业部门负责。

至80年代末,随着环境污染减轻,生态环境逐渐改善,加之日益强化的保护意识和保护措施,境内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恢复、增殖,一些已绝迹或濒临绝迹的品种又重新出现和发展。湖区候鸟、涉禽、水禽及山丘区野兔、野猪、雉类等增长较快。华容南山乡青山村绝迹20多年的鹭鸟于1983年返回后,至1989年已由几十只发展到2万多只,分布面积400多亩。期间,各级政府及水产渔政部门对野生鱼类资源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实行季节性或常年性封湖禁渔,打击违法捕捞行为,洞庭湖等外湖外江鱼类资源量逐渐回升。白鳍豚、中华鲟、白鲟、江豚等珍稀水生动物获得保护。

90年代,先后成立岳阳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和岳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1990~1999年,市有关部门组织10多次较大规模的稽查行动,查处违法事件100多件次,没收野生动物活体及产品数千公斤,放生活体1万多只。其中,市林业和铁路公安部门一次在火车站查获8000羽国家三级保护动物花禾雀,全部放归大自然,对当事人处以实物价值2倍的罚款。至90年代末,境内野生动物数量继续回升,临湘市、平江县、岳阳县的山丘区又可看到野猪、獐、麂、獾、果子狸等野兽出没丛林的情景。一些地方甚至出现野兔为患的现象。

二、野生植物保护

70年代中期以前,野生植物保护大多限于风景名胜区和封山育林区,保护对象主要是名木古树和部分珍稀观赏植物。70年代中期以后,国家和地方陆续颁布一系列有关保护野生珍稀植物和名木古树的法规制度,公布保护名录。境内各级政府和林业、环保、园林等部门开始采取保护措施。1979年7月,岳阳市革委会颁布《关于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和保护风景区的通告》,规定在金鹗山、君山、南湖一带实行封山育林。君山景区特有的银针茶树和斑竹、罗汉竹、方竹、龟甲竹、实心竹、“圣音”竹等地方珍稀野生植物得到很好保护,并迅速发展。岳阳楼景区古树和九华山部分原始次生植被被保存下来。1984年,开展树木普查,基本查清野生植物资源状况。有高等植物2000~3000 种。木本植物95科345属1118种,其中乔木551种、灌木和木质藤本541种,竹类26种。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有一类3种,二类31种。其中,属国家保护的野生树种一类有水杉,二类有银杏、杜仲、鹅掌秋、金钱松、蓖子三尖杉、佰乐树、香果树、福建柏、连香树等9种;三类有闽楠、青檀、桢楠、厚朴、天麻、凹叶厚朴、半枫荷、银鹊树、黄连、花榈木、天竹桂、毛红椿等12种;属省级保护的有狭叶润楠、川桂、擦木、香桂、香桦、金毛荷、大石灰树、樱桃、巨紫薇、方竹、紫竹、实心竹等12种。主要分布在药姑山、幕阜山、连云山一带。这次普查,还发现境内尚存数以万计的古树名木。仅华容县就有百年以上银杏、马尾松等古树17种1724株。该县桃花山乡白果村尚存4株1500岁以上的古银杏(俗称白果树),树高 31米 ,胸径185厘米,荫盖近300平方米,是国内南方最大的银杏树之一,已被国家列为重点保护对象;该乡杨树村尚存树龄约300年的马尾松1671株。平江县三墩乡忠龙村村头,尚存1株数百年古樟,被当地村民供为“神树”,世代保护。据1985~1987年药材资源普查,境内有药用植物185科1244种。各地在珍稀野生植物比较集中的地方,划定区域,明确标示,制定规章制度,严禁随意樵采砍伐;对重点保护区域和重点保护对象,实行挂牌定性,责任到位到人;组织检查监督,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平江县幕阜山尚存高山树种黄山松1000余亩,林业部门在此建立黄山松基地,采种繁育,扩大面积。临湘市药姑山野生植物资源丰富,有野生药用植物450多种,其中有灵芝等珍稀野生药用植物多种,还发现尚存5株千年特大银杏,是境内难得的植物资源基因库。临湘市委、市政府将药姑山作为野生植物保护重点区域,组织研究扩大野生药用植物的人工繁育、栽培,发展药材基地,促进开发利用。1993年和1996年,临湘市五尖山和岳阳县大云山等处辟为森林公园,实行保护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