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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电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小火电厂均单独向用户供电,形成小范围的低压电网,主要是供居民照明。1953年11月,地方国营岳阳发电厂(1958年改名为岳阳县供电公司)与211工厂签订趸售转供电合同,成为境内最早的供电企业。初期为400伏低压供电。1956年5月,实行3000伏高压供电,时有 3000伏配电线路2条、1.7千米,配电变压器2台,总容量200千伏安;400伏低压线路5.8千米。至1958年,3000伏线路18条,总长 11.8千米,配电变压器5台,容量475千伏安。1959年,岳阳电厂发电,岳阳地区独立电网逐渐发展起来。1963年春,110千伏长沙乔口变电站投运,对湘阴县供电,形成乔湘供电区。1965年5月,35千伏华容变电站建成,由常德110千伏武圣宫变电站供电,形成武华供电区。1972年底,110 千伏岳乔线竣工,岳阳地区独立电网并入湖南省电网,形成湘中、北电网。1984年1月,220千伏巴陵变电站投入运行,实现湘、鄂两省电网联网,岳阳地区电网进入华中大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