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刻字标牌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08-10 12:00

宋庆历六年(1046),范仲淹《岳阳楼记》载,滕子京重修岳阳楼时,曾“刻唐贤今人诗赋于其上”。范仲淹的这篇名文,历代均有镌刻品。清乾隆年间,被刻成2幅雕屏。镌刻精美。

清末民初,巴陵县城内有朱文集、陈集贤、杨晋泰镌刻店;平江县有松霞阁刻印店;湘阴县有甘文友刻字店。主要是木板刻印族谱和私塾学堂教科书,后因石印、铅印兴起,木刻印刷逐渐被淘汰,刻字业侧重刻制公、私印鉴和其他杂件。至1949年,境内共有刻字店12家,并有不少流动刻字艺人,1956年,岳阳、平江、临湘、湘阴等县成立刻字业组织。1978 年,岳阳县城关刻字组演变为岳阳市刻字标牌厂,建厂初期只能雕刻木质印章。1963年引进衡山骨刻工艺,生产有所发展,当年盈利1万余元。次年从长沙引进钢印和标牌制作技术,生产进一步发展。1976年后,先后开发镀铬标牌、阳极氧化标牌、有机玻璃标牌、不锈钢标牌等品种。1986年由公安部批准,定点生产机动车辆牌照。1990年,该厂产值53万元,固定资产22万元,利税6.2万元,1990~1995年,年产值达到60万元左右,主要业务为刻章、标牌、卷闸门。1996年后,卷闸门下马,效益滑坡,年产值跌至30万元左右,至1999年,主要生产和经营图章和标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