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建拨改贷、贷款豁免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一、基本建设拨款改贷款

1981年,基本建设投资试行拨改贷,对行政和无盈利单位以及国家和地方财政指定的一些特别项目,仍实行财政拨款办法。是年,核定岳化贷款指标为622万元,该厂设计人员、财务人员、预算人员和银行配合共核减预算价值20.74万元,决算价值135.7万元,还贷款472.4万元(计划回贷200万元)。1985年,境内由国家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全部实行拨改贷,行政单位和无偿还能力的事业单位则先予贷款,归还确有困难者再豁免。1986年有部分财政拨款。1983~1990年,市建行共发放拨改贷48489万元,此后未再增发此类贷款,只协助财政部对中央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签署审查意见。

 

二、更新改造贷款

更新改造措施贷款有出口工贷、地材、小水电、技措、挖潜革新改造、利用存款、中央信托、临时周转、委托贷款等10种。1979年前,地区建行以监督拨款为主。1965年仅有小型技措贷款35万元,1972年有小型技措贷款135万元,1979年241.37万元。1980年,地区建行贷款96万元帮助钱粮湖农场改建糖机,当年投产,比上年榨期缩短8天,50公斤产糖率由8.1%增至9.26%,产值增加38万元,利润增加15.8万元,税金增加8万元。1980~1983年,地区建行给湘阴、汨罗、临湘3个氮肥厂发放技改贷款290万元,新增利润均在100万元以上。1983年,各种技措贷款余额9437万元。1984年12月,执行建行总行《更新改造措施贷款办法》,技措贷款迅速发展。1987年新办抵押贷款和租赁贷款。1981~1987年,市建行发放技措贷款16笔,金额934万元,累计新增产值11467万元、利润2316万元、产品税700万元。1989年,市建行东茅岭支行对市氮肥厂发放254万元技改贷款,使该厂1年内产值提高1300万元,利润增加100万元。1972~1990年,共发放各种技措贷款36082.29万元。

三、建设银行贷款豁免

对拨改贷无偿还能力的项目,经批准予以豁免。1984~1990年,市建行共豁免贷款2665.61万元,其中属行政事业单位无偿还能力的27家1738.76万元;属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偿还有困难的22家926.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