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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业贷款

来源:未知来源 日期:2015-11-20 12:00

一、工业流动资金贷款

1949年,境内人行举办折实贷款,扶助以手工业为主体的工业生产,限额300元,限期40天,年底收清。1950年初,续办折实贷款和出口押汇贷款49万元。10月,朝鲜战争爆发,境内一度出现物价波动,银行采取“边收边放、多收少放”措施,抽紧银根,年底贷款降到10月余额的53%。1951年,国家降低对私放款利率,贷款余额升至41万元。1952年6月,再一次降低公私存放款利率,至年底发放集体工业贷款3万元、私人工业贷款64万元。

1953年,境内开始发放地方国营工业贷款,年末余额77万元。伴随对私改造,私人工业贷款降至29万元。1956年,工商界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对私贷款接近消失。国营工业贷款115万元、集体工业贷款84万元。1957年,对贷款采取年度最高限额包干办法,工业贷款431万元。

1958年,贷款权力下放,种类合并,手续简化,管理放松,国营和集体工业贷款620万元,农村公社和其他部门办工业贷款高达3010万元。1959年,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为银行统一管理,实行全额信贷,工业贷款达1207万元。1960年,对地方企业流动资金按定额管理,工业贷款达1942万元。

1961年4月,人行恢复“统存统贷、统收统支”,集中统一计划管理。7月,对地方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为按定额的20%由银行贷款。1962年,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银行贷款不准用于生产与流通以外的用途,境内工业贷款1454万元。1964年,提出“围绕农业办工业”,各县陆续办起农机厂、氮肥厂、水泥厂和小水利发电厂,并相继投资建设岳阳造纸厂、汨纺、长炼、岳化、洞氮等大中型企业,金融部门为上述工业基本建设多方筹集资金,1965年工业贷款2602万元。

1966年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许多企业完不成生产计划,工业贷款比1965年下降20%。1972年,在流动资金贷款中相继开办集体工业设备贷款和地方工业小氮肥、小水泥、小农药等“五小企业”的小额设备贷款,共发放170万元。1975年,对纳入预算内和国营中小型工业发放小型技术措施贷款150万元。1976年,工业贷款余额5820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贷款发放强调以经济效益为中心,金融对经济的杠杆作用得到发挥。1979年,实行“区别对待,择优扶植”的原则,随后,实行“存贷挂钩、差额包干”办法。在批准差额内,多存可以多贷,指标可以互调,扩大基层自主权,并改变以往贷款范围、用途等限制过严的做法。1980年累放工业贷款29051万元,比上年增长49.7%。1981年,信贷资金管理坚持对企业“以销定产、以销定购、以销定贷”原则。1982年,工业信贷进一步强调“以销定贷,择优供应”,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1983年,资金管理改革进一步深化,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行统一管理,财政不再对企业增拨流动资金。工业企业实行“定销售、定销售资金率、定流动资金周转天数、定成品资金占用额、定银行贷款控制额”的“五定”管理。按销售资金率掌握贷款发放,有条件的恢复托收承付结算,减息办理工业结算贷款。经临湘13个企业试点,境内推广浮动利率办法,使贷款与企业效益紧密挂钩。

1985年,人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对各专业银行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互相融通”的体制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实贷实存,差额控制”的办法,改指标管理为资金直接控制。由于改革措施尚未配套,制度未臻完善,各专业银行在业务交叉中进行不适当竞争,一度出现企业多行开户,多途贷款,致使贷款大增,管理失控,造成资金“体外循环”,汇路不通,金融秩序混乱和经济环境紧张。工业流动资金贷款年递增率为34.7%,1986年为76.16%。随后,开始治理经济环境,控制社会总需求,贯彻“巩固、消化、补充、改善”方针,局面迅速扭转。1987年,金融单位根据“管紧、挖潜、搞活”的精神,协同企业挖掘资金潜力,试办抵押贷款。在市工行开户的地方企业流动资金周转率比上年加速11.4%,成品资金比重下降2%,国营、集体企业结算资金分别下降1.25%和1.29%。1988年再度出现经济过热现象,信贷资金严重短缺。在人行的宏观调控下,各专业银行实行信贷倾斜,集中资金保重点、保支付。市工行对开户工业企业分类排队,保一类企业正常资金,支持二类企业需要,压缩三、四类企业贷款。对长炼、岳化两大企业贷款7000万元,对7家化肥厂、农药厂增贷1500万元;帮助30家大、中型企业建立内部银行。1989年,开展信贷资金和流动资金清理工作。市工行为保长炼、岳化、洞氮正常生产,发放启动贷款3500万元,对三、四类企业压缩贷款2960万元。1990年,贯彻“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般,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方针,优化信贷结构,制订《企业分类排队,贷款扶优限劣实施细则》,把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企业,属主渠道的物资供销企业摆在重要位置,在贷款增量上重点支持一、二类企业,在贷款存量上,限制和压缩三、四类企业贷款。国有银行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达144089万元,比1989年增加41%。

1991年,执行“控制总量、调整结构、强化管理、适时调节、提高效益”的贷币信贷政策,优化信贷投向,对工商企业重新分类排队。在信贷规模有所减少的情况下,市工行对巴陵公司等重点骨干企业实行优先贷款。市建行运用时间差发放各类临时周转贷款5.1亿元,承办3家企业集资委托贷款6555万元;投入1520万元贷款,支持市制药一厂开发新产品,使其弥补上年亏损1500万元,并盈利200万元。1992年,根据“集中资金,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信贷工作方针,金融部门将“以产定贷、以销定贷”转变为“以效定贷,唯效益优先”的经营指导思想。市工行对特大型企业巴陵公司由总行、分行、市行联合贷款;对不在市城区的效益好的大、中型企业实行计划单列,逐笔审批。同年,巴陵公司新增贷款6100万元,占全年新增贷款总量的34%。市建行安排贷款2.62亿元,解决华能电厂、己内酰胺厂、巴陵公司、四化建公司等企业的流动资金需要。1993年,银行积极转换信贷机制,以效益为中心,以盘活信贷存量为重点,防范信贷风险,优化贷款投向。市工行新增贷款90%用在效益好的大、中型企业,以“点贷”形式确定24户对象,贷款金额达1.7亿元;对500多户工商企业办理完善抵押贷款手续;分3批核销呆账贷款52户,核销贷款本息1390万元。市建行对310厂进行投产后的项目评估,落实了贷款总合同和本息回收计划。

1994年,根据“集中资金,保证重点,调整结构,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指导思想,市工行参与企业经营机制转换,强化信贷内部管理,落实贷款债权,利用法律手段,收回风险呆账贷款2272万元。市农行支持3个国营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发放贷款5000万元。1995年,按照“服从宏观调控,支持企业转制,推进集约经营,提高资产质量,强化内部管理,创造良好效益”的工作目标,市工行新增贷款27692万元,重点投向大、中型国有企业;强化不良资产清收转化措施,核销呆账贷款6119万元,清收转化呆帐、呆滞贷款37035万元。市中行为扶植长炼催化裂化项目、岳化炼油项目技术改造,先后贷款12900万元,使其迅速发挥效益。

1996年,市工行集中贷款发放审批权,对706户企业评级,新增A级企业贷款56377万元。市建行逐步建立重点项目存、贷、收三位一体管理机制,实行贷款责任人制、限额报批制、集中审批制、信贷人员持证上岗制等,对贷款项目进行逐笔监测,收回贷款3.9亿元,盘活不良贷款4000多万元,核销呆账贷款8笔、本息2359万元。市中行对岳化和长炼分别增加贷款1920万元、8700万元,解决聚丙烯项目的资金问题,增加正大公司和巴陵油脂公司3000万元贷款,为遭受洪水灾害后恢复生产提供条件。1997年,市工行新增贷款17984万元,重点投向长炼、岳化、洞氮、恒立、邮电、交通等企业,申报核销呆账26622万元,年末贷款余额263658万元,比上年增加9986万元。市建行加大信贷管理体制力度,严格执行《贷款通则》、《担保法》,发放贷款19130万元,核销77个项目的呆账、坏账本息14985万元。

1998年,信贷工作以优化投向,规范经营,以效益为中心,加强贷款保全,盘活信贷存量为重点,贷款比上年增长9%。市建行完成鹰山石化和1804线岳化公路改造及长岭花园小区等11个项目的评估工作,收回不良贷款7448万元,推进了贷款大户己内酰胺厂进行资产重组的步伐,申报核销呆坏账贷款项目15个,核销本息3510万元。市农行执行信贷“双优”战略,对琵琶王立交桥、荣湾公路、岳阳电讯局GSM系统扩容工程需要的基础设施项目,发放贷款3400万元。

1999年,信贷工作围绕优化贷款投向、强化信贷管理、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中心,新增贷款原则上只能投向A级以上的信用等级企业。同时加强收贷收息工作,收息率达90%以上,高于全省水平。年底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市工行比上年减少14.8%;市农行余额4618万元,年累计发放12260万元;市建行余额10.79亿元。各金融机构累计发放公路交通、水利、电力、化工等贷款9400多万元,核销贷款本息3409万元。

二、工业固定资金贷款

1979年,始办工业中短期设备贷款,贷款指标由省人行统一管理,逐笔审批,每笔不超过30万元,每个企业限贷一个项目,月息4.2%,期限3年。年内发放85万元。1980年,执行省人行制订的《中短期设备贷款试行办法》,发放设备贷款587万元,上20个项目,效益比较明显。1981~1985年,市工行累计发放固定资产贷款16760万元。

1990年,市工行固定资金贷款余额24511万元,保证了中央、省属重点企业的资金需要。1991年,对56个技改、基建项目发放固定资产贷款11599万元,新增贷款余额5350万元。其中对长炼2700吨/年SRNG超稳分子筛装置的改造贷款2600万元,竣工后,初步实现重油催化剂的国产化替代进口产品,年新增产值7000多万元;对岳阳造纸厂1.7万吨杨木化浆机的技术改造贷款1500万元,投产后年新增产值4600万元、利税1520万元。1992年,工业固定资金贷款余额39296万元,比上年增长29%。是年对72个技改、清欠基建项目累放贷款15081万元。1993~1994年,工业固定资金贷款余额分别为48100万元、58567万元。

1995年,信贷工作在“严守规模,完成任务,深化改革,择优选项,强化管理,提高效益”的总方针下,贷款比上年增加12423万元,增长21.2%。岳化通过大规模技改,盈利230万元,扭亏近亿元,摘掉了连续5年亏损的帽子。1996年,继续支持企业技改,集中资金保重点,发放技改贷款20500万元,其中对27家企业的30个项目发放18500万元,占全年技改贷款投放的90.24%。1997~1999年,共净增技改贷款32369万元。

三、集体和股份制工业贷款

1980年,集体工业贷款归口市农行管理,全年放贷203万元,年末余额178万元,比年初净增125万元,集镇工业贷款单位由12个发展到121个。1984年,新增32个建制镇,镇办工业成为乡镇安排就业、扩大财源的大事,1985~1987年,银行新批准项目59个,发放固定资产贷款1361万元。1987年余额770万元,新增产值4744万元、利税875万元。集体工业流动资金贷款余额达3007万元,比1985年增长34.7%。1989年,重点支持特级、一级信用企业,特别是能利用当地农副产品加工的企业,有效地调整了贷款结构,集体工业贷款余额达4275万元。

1990年,农行对受贷的233个集体工业企业分类排队,评定信用等级,累计投放集体工业贷款4005万元,有136个企业从关停和半关停中恢复正常生产,亏损企业有60%实现扭亏增盈。1992年,银行累放工业贷款8200万元,新增贷款规模3590万元,主要支持产值和利税大户26个。1993年,制定“ 1555” 支持发展计划(“ 1555” 支持发展计划即支持10个重点技改项目、5个乡镇工业小区、50个重点集体工业和乡镇企业、50个扭亏增盈企业。),50个重点企业实现产值4180万元、利税4500万元。1995年,在规模较紧的情况下,对60个乡镇企业发放贷款1.4亿元。次年,对23家重点企业投资贷款15190万元。1997年,市农行实施扶优扶强,振兴岳阳经济,与8家市以上重点企业签订银企合作效益工程协议书,23家重点企业累计发放贷款27963万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34006万元。1998年,市农行从信贷客户中筛选正虹饲料厂、平江电器厂等22家经营效益好、信誉良好、发展潜力大的股份制企业,作为省、市、县3级重点企业予以支持,发放贷款13306万元,签发承兑汇票35582万元,支持企业年创利税59200万元。1999年,市农行为23家股份制和集体工业企业累计发放贷款5398万元,签发银行承兑汇票39600万元,实现销售、利税分别比上年增加22.3亿元和6.8亿元。市农行促成蓝田股份公司对临湘合成药厂的兼并,盘活临湘合成药厂3500万元贷款;通过与平江县政府、天一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多方协商,实现泰和公司对“天一”股份转移, 盘活泰和公司4500万元的银行贷款。